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灼灼本就应该清楚,这不是个太平的世道,自己从书外而来,也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战争残酷,也只是听说,何况这还是个架空的年代,自己在林家平平安安过了快十年,自然是没有意识到接下来的日子会有多不安生,他知道书里大概的情节,也曾了解大家的结局,可事态发展,早就不是自己所知道的那样了,他一张嘴,也不敢乱说什么。
当今的民国时代,时局动荡,大大小小的势力范围遍布全国,可来自小国戎泊的外寇入侵,整个华国也数不出几片安宁之地,为着大帅的公事,林家也从苏常搬到了安康,除了几个旧仆还留在原处,林栖臣和灼灼也离开了自小长大的地方。
安康尚太平,可并不意味着只有安康太平了就行,大帅林戈息率领的苏常军大部分扎在安康的边界上,守着一方平安,另一部分随着政府的大部队在前线参战。
林戈息虽是文人出身,却有一副孤勇的性子,人家的长官蹲在指挥室里,他却愿意时刻待在战场上,跟着军队上前线,枪炮无眼,可他也不在乎,他是天生的军人。
可上天眷顾正义,不一定眷顾勇者。
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儿发生了。那是北上跟戎泊人打的一场仗,前面对面来了几波猛攻,可这边的军队也不是吃素的,双方有些僵持,损失不小,林戈息身为指挥官,拿着望远镜一遍又一遍的观察敌人,这边儿地势险,易受难攻,何况对方的给养跟不上,眼下又是倒春寒的季节,因此打退他们根本不成问题。
战士们在交火后的夜色中,蹲在壕沟里,简单吃完几口干粮,就立刻像狼一样再紧紧盯着前方,林戈息不知什么时候也跑到了最前面,跟个普通战士一样守在那儿,他年过四十,可双眼仍旧锐利有神,若说战士如狼,那他就应该是那匹头狼。
“大帅,喝点儿水吧。”林戈息接过水壶喝了几口,心里头觉得有些不痛快,这种时候,配着这阵阵凉意,该来几口烧刀子才对,看着面前茫茫一片,他点起一支烟,打火机的火苗微微地颤动,是这无边黑暗里唯一的一丝光明。
他猛吸一口,吐出一缕烟雾,趁着片刻的安宁,跟副官聊起了天。
“你看,这地方,叫雁归山,地势较高,多的是好树,人烟又少,现在天也暖了,等到春分的时候大雁归来,到时候,咱们来看看,必定是无上春色。”
副官笑着应和。
香烟伴着风燃得飞快,林戈息觉得还没吸几口,看看周围尽是疲惫不堪的弟兄,不禁感慨,“唉,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这年头,哪个兄弟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打完了这一仗,大家能好好休整几日了,你也能尽快娶个老婆,从这儿驱车一天便能到安康,
我也能回去看看夫人和阿偃,哈哈哈哈哈。”林戈息望向副官笑了起来,军校里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还是个愣后生,也算跟着自己出生入死了几年,但说到底还是个孩子。
可惜,这个美好的理想还没有出世十分钟便被掐死了。对面来了外援,准确地说是看不见的外援,是从后方悬崖摸上来的特种部队,训练有素,在军队正与前方激烈交战之时,给他们来了个偷袭。敌人的出其不意,使得军队有些乱了阵脚,林戈息首先搞清楚了形势,将军队安排成两拨分别对敌,再有序往后方的山谷中撤退。
形势一下子反转了,原本的必胜之战,却被对面打得分崩离析,华国军队的战士一个个倒下,部队不得已一点点地聚拢后退,忽然,敌人瞅准了时机,对着林戈息这边就是一顿炮轰,弹片纷飞,漫天是炸起的尘土,所有人都是灰头土脸的,可笑林戈息指挥战士们开炮,而他们连瞄准发射的机会都没有。
“卧倒!”
“进攻!”
砰!一枚炮弹就在林戈息的身边降落,死神正与他擦肩,一个稚嫩的身影卧在了自己身上,待到反应过来,自己的小副官已经是伏在他的身上,血肉模糊,毫无气息了。
林戈息被轰得耳鸣,等到他踉跄地站起,敌人的猛攻已经让他损失大半,他无法,甚至不能多瞧一眼为他付出生命的弟兄,只能指挥着部队,顽强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