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时木这边正暗自庆幸,洛城东那头已经骂上了:
“没眼色的丑东西,还怵在这儿干什么,还不快给秋水抓药、煎药去!”
魏时木低下头,掩住眼中愤恨,口中应道:“是,父亲!”
皇宫里。
陆离落刚刚打发走死皮赖脸的陆兰芷母女,也是长松一口气。
要说这陆兰芷自从禅位当了贤王以后,不知怎么又恢复了以前那副纨绔作派。而且陆离落觉得她简直就是放飞自我,打算往没脸没皮的方向发展了。
最早打着陆离落欠她酒的名义,三不动就来皇宫薅一波羊毛。这也就罢了,后来这厮竟打上了陆万金的主意。
确切说,是她的嫡次女不知怎么,见了陆万金第一眼,就深深被这个小不点的“气质”吸引。
从此白天晚上,心里眼里,嘴上念叨的,全都是“万金弟弟”!
陆兰芷是纨绔不假,但也是个惯孩子的。
被闺女缠的没办法,一有空闲便带着来玩,且来了就东拉西扯,死皮赖脸不肯走。搞得陆离落大为紧张。
虽说俩娃都还小,啥都当不得数。
但这可是自家好不容易得来的小棉裤,当然得看严实了。
所以几乎每次这娘俩一来,她都要虎视眈眈守在一旁,唯恐自家小棉裤在长大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被人拐走了。
陆离落觉得,陆兰芷家的闺女之所以被陆万金迷住,可能是因为元羡君把陆万金打扮得过于“闪闪发光”。
不信你瞅瞅吧。
此时此刻,陆万金小朋友脖子上挂的是金光闪闪的金项圈,头上是晶光闪闪的各色宝石发冠,衣袍的料子都是亮晶晶的,就连鞋面上都镶着大大的钻石。
整个娃迎着阳光,那真是能活活闪瞎人的狗眼。
也就幸亏这孩子的皮肤雪白,眼神澄澈。这么一番夸张的打扮下来,竟丝毫不显得俗气,反而衬托得异常贵气,珠宝与人浑然一体。
仿佛他生来就该如此打扮。
元贵君对此也很无奈啊。
不知道是不是当初这孩子的名字起的有问题,又或者是他本人热衷于经商的缘故。反正陆万金从小就喜欢一切闪闪发光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钻石、各类珠宝、琉璃。
打小就喜欢抓着这些东西往身上套,穿得不合心意就要哭闹。
但若是顺了他这一点,就表现得异常乖巧,元羡君索性就随了他的意。
反正自己又不是没银子,赚那么多是干嘛的,不就是给儿子花的?
就这样,在元羡君这个当爹的有意无意的纵容之下,属于陆万金小朋友独特的“气质”就这么形成了。
更可怕的是,打扮完了陆离落也觉得好看,还特地提供了不少“亲情赞助”。
总之,隆重装扮下来的结果就是。
陆离落看住自己的小棉裤,也就约等于看住了自己的小金库。还能顺便多些亲子时光,这生意划得来。
“毛团子”
陆离落在识海中问哈士狼:“这个小世界任务我完成多少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消磨,她要估算一下女主身上的光环,或者说气运大概还剩下多少。
哈士狼扶了扶鼻梁上架着的墨镜,看了看自己面前的虚拟面板:
【宿主大人,您的小世界任务,“击杀异世灵魂姜秋水”已完成35,宿主大人加油!】
哦,陆离落随手招来一个傀儡。
“去,杀了姜秋水!”
“是,主人!”傀儡面无表情,应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