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化作道道灵光,掠过那一片片荒芜村落,远处村民见状,纷纷五体伏地,叩首不止,生怕不敬仙人,惹来大祸。
修士对于寻常百姓来说,高高在上,即使最为孱弱的练气修士,都能肆意取人性命。
更不要说像元婴期的李牧云与朱九铜。
元婴期的存在,已然是一方大佬,寻常宗门之中的顶流支柱,堪称是元婴老怪的存在。
只不过二人都是顶级世家,眼界颇高,平常接触的事物,更是宏伟庞大,远远超越元婴存在,这才显得元婴好像不值一提一般。
实则不然,筑基在一方城池之中,就是能够称雄,金丹已然是大修士,能够荫庇宗族三代的人物。
二人若是停下脚步,不掺和着天地局势,而是俯身着眼细微,融入一郡一城之中,则能知晓自身强横。
可放眼普天之下,元婴修士,好像又是不过如此,难登大雅之堂。
李牧云身形腾云,在云雾之中吐息变化,宛若神光加身,赤如白地一般,俯瞰芸芸众生。
心头不由得思绪万千,感触良多。
说到底,就是一个与天斗,与天齐的争端罢了,若是不与天齐,不与天争,人生又有几多快活洒脱。
但这抹思绪只是出现片刻,就是被他按捺心头。
若是不与天齐,比起那些营营苟苟,生如朝露昙花,一日蚍蜉之辈,又有何等区别。
“哈哈哈哈!快哉快哉,届时定当把酒临风,一览这诸天山河大好之色!”
李牧云吹拂着强劲之风,连番经历大战,见过天道,甚至是击溃天道盛景,使出仙人之剑,此刻心头豪迈畅快,快活极了!
“李兄既然有这等兴致,我某人随身就带了酒!”
“好极好极,你我二人痛饮一场!”
李牧云接过那上等雕花青瓷美酒,径直旋开,猛猛吨吨入怀,酒水洒落胸襟,于天垂落而下,穿梭浓云,酒香四溢。
酒入豪肠,香气千转百回,情至深处,缭绕蜿蜒,醉人芬芳。
在此刻把酒临风,俯瞰青绿山水,天边风云之气吹拂飘刮,此刻千金难买,万金不换,当真飘逸如仙!
二人经过之后,这方小地界,酒水洒落之地,平地生出一片芳菲桃林,后人唤做桃花林,至于天空飞来飞去的仙人,唤做桃花仙。
二人自然不知这方天地趣事,也不知这方小事,一路栉风沐雨,总算是回到了熟悉的洪城。
洪城阵法便利,二人没费多少功夫,就是顺着那等传送大阵,再度返回金陵都城。
古城金陵,风蕴芳华,更有日月圣殿坐镇,传闻每日升月堕之际,日月生辉,交相辉映,冲天神芒映照整座金陵城池。
很难想象,这向来以芳华之韵著称的金陵古城,同时又是一座铁血之都。
日月大帝坐镇于此,杀得昏天暗地,几近血流成河,满城都是染上一抹悲壮血气,可面对强敌环伺,内外交困。
金陵故人奋力拼杀,死守雄城,原本被视为一触即溃,最为薄弱一环,硬生生吹响反攻号角,陷落无数敌手。
至此一战成名,金戈铁马带花香,就是对这座金陵古城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