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队正式成立后,他们连队也有了枪械等武器装备。
按规定,枪和子弹分开保管。
想要调用枪械,必须有队长和指导员同时同意,防止武器滥用。
“等我打猎回来,给大家改善伙食。”
贺川、常文、李大茂他们也跃跃欲试:
“谭场长,要不,我跟你们一起去吧?”
“不用了,我们走不远,半天就回来了。”
在一众羡慕的目光下,谭小絮赶着爬犁,驶进茫茫雪原。
路上,徐正隆提议,不如把张医生也叫过来。
谭小絮就去了场部,接上张医生,四个人一起来到附近一片树林。
刚到树林外面,看见有雪窝,高毅松直接跳下去,走到雪窝边,从里面拎起两只羽毛鲜亮的野鸡。
谭小絮:“好兆头,咱们今天肯定能猎到好东西。”
高毅松心头一紧,没来由想起了大野猪。
他拿起步枪,装上子弹。
徐正隆也装了一把。
另一把,张医生拿着。
三个人都是军武出身,都会用枪。
张医生嘀咕:
“这种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已经从部队淘汰十几年了,现在居然还能用,质量杠杠的。”
装好子弹,高毅松眼前忽然出现一道影子。
刷——
他迅速抬枪瞄准,发现,是一只毛色雪白的狐狸。
他又把枪放了下来。
那只狐狸好像感受到了危险,慌忙逃窜,眨眼间消失在林子里。
他们以为狐狸害怕的是人,但过了一会儿,发现不是。
林子里的雪地上,出现狼的脚印。
两匹马忽然停下来不愿往前走,不断喷响鼻,发出警报。
“有情况。”
谭小絮一句话,三个男人全部端着枪,一起跳下爬犁,形成一个圈子,瞄准不同方向。
谭小絮:果然训练有素!
带正规部队出来打猎,简直是大佬误入新手村。
“有狼!”
高毅松的方向首先发现狼的影子,就在他们正前方。
一只,两只,三只……
好多只。
是狼群!
谭小絮狂喜,铁皮松的狼皮大衣有着落了!
“把狼都干掉,我给你做狼皮大衣。”
徐正隆、张医生也调转枪头,一起瞄准前面。
高毅松道:
“先别动,等狼近一点再开枪。”
三人端着长枪,缓慢往前挪动步子。
前方,狼群也试探性的往前挪动,目露凶光,不断龇出森白的獠牙,仿佛在积蓄力量一起扑上来把人类全部歼灭。
狼群轻易不伤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