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公又蠢又肥,猪一样,我才不会瞧上他。”
她挑衅地望向老板娘,小小的人儿,眼神竟然染上一丝怜悯。
所以,她才不要留在穷山沟里,变成妈妈或者像老板娘这样可怜的女人!
文青并不知道卢小花母女打得一手好算盘,看到天色尚早,沈知诚跟她商量着把钱名珍的儿子带去看看腿伤。
“这是我以前的战友,在部队里做军医,骨科方面有两把刷子。”
路上,沈知诚向文青跟钱名珍等人解释道。
文青这才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问道,“你当过兵啊?”
不是,当兵都有良好的纪律,沈知诚怎么混成地痞流氓的?
沈知诚投来一个疑惑的眼神,“不像吗?”
坐在二排的钱名珍抿嘴笑道,“我当初第一眼就感觉阿诚当过兵,看来,我的直觉挺准的。”
文青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这位腹黑老公身上的秘密一点也不比她少呢。
很快地,她们来到隆都小区,沈知诚借来轮椅,把马天书推进了一楼的房子里。
“弟妹,我叫龙小华,常听阿诚提起你……”
军医龙小华大约四十岁左右,长得瘦瘦弱弱的,戴着金丝眼镜,一副稳重能干的样子。他看到文青时,客气地握住她的手,热络地说道。
文青两颊通红,眼里有掩饰不住的喜色,忙道,“华哥好,你叫我文青就行了。这位是我的恩师钱老师,还有她的儿子马天书,麻烦你帮忙看看天书哥的腿还能不能治。”
毕竟得到丈夫朋友的认可,也是让人高兴的事。
“好,让我看看。”
沈知诚轻车熟路地把马天书抱到房间里的一张检查床上,待龙小华走进去,沈知诚便带着文青等人退了出来。
钱名珍在大厅里焦急不安地走来走去。
沈知诚却异常淡定道,“钱老师,小华的医术可以媲美京城的军医院,你别担心。”
文青却趁机参观起大厅的摆设,没有电视,电视柜上全是医书,架子上还摆着一张大合照。
她凑上去一看,意外看到沈知诚的身影。
他穿着迷彩服站在c位,英姿飒爽,目光坚毅。
文青觉得帅爆了,忍不住伸手去触摸上面的人影。
兵哥哥是每个女人的梦中情圣,充满荷尔蒙的吸引力,无处不在的安全感,对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
突然地,她的目光定格在沈知诚身边的女人身上。
齐刘海短发,五官精致,笑容甜美,哪怕素面朝天,也难掩绝美容颜。
女人的身体微微倚向沈知诚,有种无声胜有声的亲密。
文青感到脚底窜起来一股凉意。
她是谁?
沈清风的妈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