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赤丁紫。盖赤者,南方正色,象火炎也。丙火畏水,以丁妹嫁壬水为妻,丙往召丁,丁怀水气以应丙,故有间色紫也。
庚白辛栗。盖白者,西方正色,象霜露也。庚金畏火,以辛妹嫁丙火为妻,庚往召辛,辛怀火气以应庚,故有间色栗也。
壬黑癸绿。盖黑者,北方正色,象水中泥淖色也。壬水畏土,以癸妹嫁戊土为妻,壬往召癸,癸怀土气以应壬,故有间色绿也。
戊黄己绛。盖黄者,中央正色,象黄中通理也。戊土畏木,以己妹嫁甲木为妻,戊往召己,己怀木气以应戊,故有间色绛也。
子黑、午赤、卯青、酉白、寅碧、申黑白、巳斑点、亥淡青、辰戌丑未纯黄。寅卯为木,春旺时寅怀火,故卯为纯木,寅为杂木。巳午为火,夏旺时,巳怀金,故午为纯火,巳为杂火。申酉为金,秋旺时,申怀水,故酉为纯金,申为杂金。亥子为水,冬旺时,亥怀木,故子为纯水,亥为杂水。土居中央,分旺四季,故春夏秋冬辰戌丑未月,各寄旺十八日,四季共七十二日。五行之旺,各为三百六十日,以为一岁功成。故辰中有余木,未中有余火,戌中有余金,丑中有余水也,各十二日。木死于未,火死于戌,金死于丑,水死于辰。故四孟之月为怀生气之所由也。四仲之月为正位,盛旺之所立也。四季之月为死气葬送之所由也。是五行十杂,其应不同,阴阳五行,万物所存,吉凶之应,各以其类。或吉中有凶,或凶中有吉,征吉而有大凶,或征凶而有大吉。凶则视其所救,吉则视其所害。凶则有救不致于祸,吉而有害不及于庆。纯凶则祸成,纯吉则福生。言举百事姓音不同。一云,五情不同时日,神将上下不和,四时旺相新故差别,和同则吉,乖异则凶,凶则有短,吉则有长。纷纷众事,其应不同者,言五行各有所利,各有所伤,故曰不同。各怀其子以救其穷者,土中有金,金中有水,水中有木,木中有火,火中有土,此怀子救母之谓也。万物消息尽在其中,不可不明。
乙中金刑己中之木,己中木刑癸中之土,癸中土刑丁中之水,丁中水刑辛中之火,辛中火刑乙中之金,是谓五刑也。
乙中之金,从魁传送是也。于物为斧斤;于人为下贱土匠;人形为头、口、咽喉、缺齿;于色为白;于怪为釜鸣。
己中之木,功曹太冲是也。于物为船、车、树木;于人形有奇骨耸起,若病为痈肿;于色为青;于怪为音声;于畜为野兽驴兔。
癸中之土,辰戌丑未是也。于物为砖瓦、泥土类;于人形为大头,腹肿黄,四肢痈肿;于色为黄;于怪为风尘,垣壁崩颓,孔穴土聚;于畜为子母牛、羊、狐、犬类。
丁中之水,登明神后是也。于人形为肾,于色为黑,于怪为井沸,于畜为鼠猪。
辛中之火,太乙胜光是也。于物为文书、皮毛、文章、炉冶、血光、飞鸟;于人形为髭发、赤目、有苍缺损、股肿有疾;于色为赤;于怪为光明;于畜为马蛇。言十二辰以观亲疏也。
亲疏
日与辰三六合者为亲,不合者为疏。
生日干者父母。如甲乙日以子为父,亥为母,壬癸为外翁姑,午为子,巳为女,丙火为外孙,寅为伯为兄,卯为叔为弟,甲为姊,乙为妹,辰戌丑未为妻妾。
日干所克为正妻。如甲乙见土,丙丁见金,戊己见水,庚辛见木,壬癸见火是也。以干之墓神为妾。如甲乙见未,丙丁见戌,庚辛见丑,戊己壬癸见辰是也。
妻前一位为媒人,己为甲妻,则己前庚与申为媒。乙为庚妻,则乙前丙与巳为媒。辛为丙妻,则辛前壬与亥为媒。丁为壬妻,则丁前庚与申为媒。癸为戊妻,则癸前甲与寅为媒也。
日干所克干神为奴婢。如甲乙日戊己,丙丁日庚辛之类,总之干属外,支属内,外翁姑、外甥、奴婢皆以干言。
媒辰所合为亲家。如申为媒,则卯为亲家,乙庚合也。巳为媒,则戌为亲家,丙辛合也。亥为媒,则未为亲家,丁壬合也。寅为媒,则未为亲家,甲己合也。
子日见亥,寅日见卯,日辰同气,为本家人。子见丑,丑见寅为邻人。
十二支类神不就日干而言者:
子为子息渔屠儿,丑为贤者又僧尼。
寅婿道士更胥吏,卯术沙门长子宜。
辰为魁卒凶顽恶,巳朋长女为窑皂。
妇人宫女蚕姑午,姑姨舅妹小吉时。
申猎医巫银铁匠,少女婢妇姐从魁。
卒奴吏官仆凶戌,幼子寇盗亥宫推。
凡占动众,三合为兄弟朋友之众,同类为眷属之众,戌为部领之众,反吟连茹牵连之众。
亥中木为功曹太冲之父母,甲中木为兄姊,辰中木为弟妹,未中木为外孙。
寅中火为太乙胜光之父母,丙中火为兄姊,未中火为弟妹,戌中火为外孙。
申中水为登明神后之父母,壬中水为兄姊,丑中水为弟妹,辰中水为外孙。
巳中金为传送从魁之父母,戊中土为兄姊,丑中土为弟妹,辰未中土为外孙。故曰万物比类,以观亲疏也。
假令正月甲子日辰时上,是功曹临未为发用,上克下,与日比,将得天后;传见从魁,将得勾陈;终于天罡,将得元武。以此占人法,忧外孙,事因妇女斗讼相伤,终到亡遗偷盗。他仿此。
甲乙日日干及寅卯发用为己身同类,占寅为兄,卯为弟,寅中甲为姐,辰中乙为妹,亥中甲为伯之兄弟,未中乙为叔之兄弟,子为父,亥为母,亥中壬为伯,丑中癸为叔,申中壬为长姑,辰中癸为小姑,申为祖父,酉为祖母,巳中庚金为伯祖,戌中辛金为叔祖,丑中辛金为祖姑,未墓为妻,辰为继妻,丑为妾,戊为婢妾,土生庚申金为媒人,午为男,巳为女,寅中火为兄之男女,未中火为弟之男女,戌中火为姐妹之男女,生祖者为曾祖,生曾祖者为之高祖,男生者为孙,孙生者为元孙。
凡十二支中亲属论者不一,姑两存之。如甲乙日有取子阳水为父,亥阴水为母者,有取子中癸水为母,亥中壬水为父者,余说类此。
《观月经》新故卦
凡事知新故,得之变生死。
五阳德自处,
甲丙戊庚壬各以本干为德,故曰五阳德处也。
五阴德改移。
夫自处德妇从夫,德以阳为正。
甲为己德合,庚与乙为德。丙与辛为宜,丁德配在壬。癸德配在戊,生死后篇推。甲生原在亥,未是死根基。丙生寅上是,死戌是分离。壬壬生传送,天罡见死悲。庚来生太乙,大吉死无疑。生加日辰上,凡事焕为新。死加日辰上,凡事更无新。
假令甲乙日登明加甲上,为新,故曰焕为新。如今日甲乙小吉加甲,为故。刚日以本干之生为新,死加日辰为故,故曰更无新。
前篇论生死,后法五行中。新来推旺相,
凡事旺相加日是新事也。
休囚死后终。
凡休囚死加日辰是旧事也。
其气两相见,新故一半通。
或曰日上旺相气,辰上休囚死气,其物新故相半,故名新故一半通也。
传中先见者,此法续无穷。
凡四课三传先见者知新故,便以日辰推之,故曰传中见事续无穷。
《心镜》
新故阴阳不易分,刚柔异类辨斯文。刚日用阳及有气,是物装成不染尘。
刚日用起阳神及有气神加日上并主生气,曰物乃是新物。柔日用起阴,及无气神加日上,并主死气物,是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