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返回目录 阅读足迹 更多章节
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
第(1/2)页

天色渐暗,萧风忍不住苦笑起来。白天看着太阳,勉强还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只能靠身上携带的指南针了。

好在指南针这东西在宋代就已经很接近现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郑和下西洋时,船舵上就镶嵌着很精巧的指南针。

萧风掏出身上的指南针,借着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继续往前走。他得趁着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热,就更难走了。

那队骑兵带着俺答汗的尸体回去后,蒙古各部族一定会混乱,群龙无首,以戚继光的能力,控住局面不成问题。

只是戚继光派的人马在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难说,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须继续往大同方向走。

何况,要是那帮骑兵所言非虚,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没,自己最好还是离俺答汗和自己的两匹死马越远越好。

死马的血腥味会引来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规模像那些骑兵说的那么大,那么两匹马很可能不够吃,自己刚好是餐后甜点。

萧风走着走着,就听见身后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唰唰唰的声音,在风吹草叶的声音中显得格外响亮,让人毛骨悚然。

萧风不敢动了,他伏在草丛中,拿起望远镜,远远地看向后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样冲倒了一排牧草,奔袭而来,先是在远处的俺答汗的死马旁停下来了。

多少条狼?萧风数不清,但他感觉至少有三百条以上,怪不得那些骑兵如此恐惧。

这样的狼群,别说一百个骑兵,就是三百个,一对一,也未必就能赢。因为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几乎可以算是隐形的。

狼群对付骑兵时其实是忽略马上的骑手的,它们的斗争经验是针对马匹的。野狼群和野马群在远古时期就是天敌。

野马群中的儿马,也就是成年公马,在自然界中几乎是无天敌的存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别说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对手。

老虎应该能打赢儿马,但问题是,野马群是草原上的动物,从不会出现在有老虎出没的地方,所以这种假设意义不大。

但狼群会袭击野马群中的小马和母马,它们中的一部分会被踩死,但它们在被踩死前会用钢牙利爪划开野马的肚子,那也是野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划开,野马就等于已经死了,它们会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内脏,成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猎野马群,都会是一场惨烈的厮杀,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它们一定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野马。

但这种厮杀的记忆,被狼群一代代传承下来,到对付人类骑兵的时候,依然能派上用场。

狼群此时已经将俺答汗的马一扫而光,连细一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只剩下几根腿骨和头骨。然后它们闻着血腥味又找到了萧风的白马。

吃白马的时候很多野狼受伤了。因为白马被射得像刺猬一样,对狼群来说就像是一条有很多刺的鱼,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

但野狼们还是排除了困难,将白马吃得干干净净,几只被断箭扎伤了喉咙的狼每人抢了一大块肉,把断箭往下噎一噎,这是老狼们教的办法,虽然未必正确。

没吃饱的狼群继续嗅着鼻子寻找着,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为何倒下的马匹。但它们闻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让群狼兴奋。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称为色狼,确实是有原因的。

萧风伏在草丛中,看着鼻子嗅地,逐渐逼近的狼群,心里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弹药,只剩下十颗左右了。

当初为了演得更像,装子弹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弹揣进了怀里,预备着刺杀俺答汗,最多预备着和骑兵们拼命,可真没预备过要对付狼群啊……

狼群越来越近了,领头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脚步,将头抬起来,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着。

萧风缓缓端起了枪。后现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药味道和爆炸声的,有时候一枪就能吓走一群狼。

但萧风很怀疑明朝的狼是否对火药有这种自觉性,毕竟后现代的狼有爷爷教他们。

人类有一种棍子,能打出巨大的响声,那玩意很厉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听见那个响声,闻到那种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还没机会得到这种素质教育,它们的爷爷只见识过弓箭和大棒子,它们无知者无畏。

但不管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萧风都没法再耽搁下去了,因为领头的狼已经发现了他。

隔着草丛,狼王绿油油的小眼睛,发出了色眯眯的光,直盯盯地看着萧风,伸出舌头流着口水,果然和流氓没什么两样。

砰!不等狼王发出兴奋的嚎叫,萧风的枪先响了。狼王像被迎面打了一记重拳,硕大的灰色身体凌空飞起来,重重砸在了地上。

这一声巨响加上火药刺鼻的味道,让狼群陷入了短暂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没文化,对火药没有起码的尊重,发现狼王莫名暴毙后,反而被激怒了。

好几条狼逼了上来,但狼群是比较狡猾的,也比较谨慎,它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扑上来,这也给了萧风换弹药的时间。

然后萧风端着枪,对准一个最蠢蠢欲动的家伙,又开了一枪。

有一条狼倒下了,狼群的学习能力很快,它们立刻盯住了萧风手里的火枪,萧风的枪口指向哪条狼,哪条狼就连连躲闪。

但这片刻之间,狼群已经把萧风团团围住了。萧风一边上弹药,一边忍不住苦笑。

想不到自己穿越回来的这一世,跌宕起伏,波澜壮阔,斗败了无数强敌,最后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给吃了!

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几次了,但不管是几次,变成狼粪后再想复活,只怕是难如登天了。

狼群终于按捺不住,扑了上来,萧风一枪撂倒一头狼,然后来不及再上弹药了,左手将枪横过来,挡住了一张流着口水的大嘴。

坚硬锋利的狼牙咬得枪管嘎嘎直响,萧风右手一挥,绣春刀凌空将狼头砍断,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滚,狼头兀自不服气地咬在枪管上。

萧风用火枪当盾牌,绣春刀横砍竖劈,空中血雨纷飞。狼群像灰色的浊浪一般扑击着萧风,萧风就像旋涡中的一叶扁舟,随时会被淹没。

萧风的体内有疑似极乐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内力,反应极快,力量大而持久,因此才能勉力支撑。

但饶是如此,小半个时辰后,萧风也已经浑身是汗,气力渐渐衰竭。

因为狼群实在太狡猾了,它们之间的配合极其精妙诡异,丝毫不亚于武林高手摆下的阵法。

萧风的动作越来越慢,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虽然还没被咬倒,但野狼的利爪已经将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条条的,就像根柳如云徒弟刀下的蓑衣黄瓜。

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马蹄声,不是一匹,而是一群,但马蹄声中没有任何杂音。

没有旗帜迎风招展的声音,没有马靴和马镫摩擦的声音,也没有马鞍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更没有人的喊声。

这是野马群,它们也被这片长势最好的草地吸引而来。明知这里可能有野狼群,但干旱的草原让它们不得不铤而走险。

此时狼群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无视远处的野马群。它们大概只有一个念头:几百条狼杀不了一个人,以后在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

萧风的身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狼尸,群狼也彻底发疯了,它们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恐怖的人类,以一己之力单挑整个狼群!

萧风被空中飞溅的狼血迷住了眼睛,两条胳膊也酸软得快抬不起来了。他抬起头来,看着满天的星光,认命地停止了挥刀的动作,发出一声长啸。

这长啸声压住了狼嚎,让群狼为之一震,但仅仅只是一瞬间的停顿,随即更加凶猛的直扑上来!

第(1/2)页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都在看:我的抗战有空间美食:从承包食堂开始从虐杀原形开始不死不灭末世:我能看见血条,杀怪掉宝陈晨卫筱快穿之不服来战呀阳光正好黄泉逆行星辰大远航至高盗窃叶君临苏雪儿镇国废太子重生归来,霸总的白月光杀疯了李向南林楚乔死亡凶间克系执法官坏了,这个boss真没正常技能综影视炮灰也要美丽抗倭八年,成就最强军阀搬空京城去流放,满朝文武都跪了人住超神,渣在诸天无限诸天:从获得史蒂夫面板开始神三群聊:三国前途无量陈晨卫筱东欧的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