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野鸡似乎在努力证明自己的存在,再次发出了“咯咯”的叫声。
“家兴,我也过去瞧瞧,你先将牛车停在一旁。”吴少杰心中暗想,多个人或许抓到的几率也会大些,于是紧跟着从车上跳了下去。
“好好,我这就靠边停车。”陈家兴闻言连连点头,便将老黄牛牵去了一片野草较为繁茂的地方。
这边郎舅二人已经确定了野鸡所在的位置,然而,野鸡这种动物格外机灵!哪有那么容易被抓住。
两人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灌木丛中,冒着随时都有可能被划伤的风险,一点点靠近。
奈何才刚刚看到野鸡那色彩斑斓的脖子,就见其“扑棱扑棱”地飞了起来,很快便落在不远处的灌木丛中,“咯咯咯”地叫了起来。
每年四至七月份,正是野鸡下蛋抱窝的时间,一年可产两到三窝,每窝产蛋六至十二枚,就会开始孵化。
如果他猜的不错,这只野鸡之所以不走,大概也是在抱窝,就是不知抱了多久,蛋是否还能吃,就不得而知了。
“家旺,野鸡在那边,我们赶紧过去,免得一会再跑了。”
吴少杰指了下不远处的野鸡,满脸焦急地说道。那神情唯恐晚一步,野鸡便会消失不见。
虽然曾经有过失败的教训,但想到小舅子腿有残疾都没放弃,他这个四肢健全的人又有啥理由不去尝试。
“姐夫,不用着急,它的孩子在这边,肯定不会跑远的,要不,你看着它,我去找鸡窝,如果运气好,我们今天不但可以吃上野鸡肉,还能吃到野鸡蛋炒野葱。”言罢,陈家旺就低头在灌木丛中寻找起来。
那边的野鸡似乎发现了他的意图,再次“咯咯咯”地叫了起来,如果仔细听,就会发现,它的声音中仿佛还夹杂着一丝如泣如诉的悲鸣。
没过多久,陈家旺便兴奋地高呼起来,“找到了,竟然有十枚,瞧这模样,应当是还没来得及孵化呢。”话毕,他将野鸡蛋小心翼翼地放入衣裳的下摆。
正在全神贯注盯着野鸡的吴少杰听到这话,立刻转过头来,只见小舅子喜笑颜开地捧着一小堆野鸡蛋朝自己走来。
别看这野鸡蛋个头不大,可味道却是鲜美至极。
“还真被你给寻到了,不过,你为何不着急抓野鸡,反而去寻蛋呢!”对此,吴少杰疑惑不解。
“我也没多想啊!就是寻思着,若是抓不到野鸡,找到蛋也不错,起码没有白费力气。”陈家旺边说边朝牛车走去。
那只野鸡自然也瞧见了他捧着的鸡蛋,再次发出悲凄的鸣叫,脖子上的羽毛也根根竖起,仿佛在宣泄着自己的愤怒,看来动物也是有脾气的。
“小弟,既然捡到了这么多鸡蛋,那只鸡若是抓不到,就算了吧!”
陈家兴深知小弟因穿了特殊的鞋子,走路虽已与常人无异,但走多了,还是会隐隐作痛,便想劝他放弃。
“大哥,你放心吧!今天我一定要让你吃上野鸡。”说完,陈家旺将野鸡蛋一颗颗轻轻放进木桶中,然后转身朝着野鸡的方向大步走去。
只可惜还没等他靠近,野鸡便再次飞走了。
他心里清楚,野鸡虽然会飞,但却难以持久,它更擅长的还是奔跑。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野鸡就落了下来,他瞅准时机,就扑过去。
不用想也知道,结果肯定是以失败告终,但他却毫不气馁,一直紧紧跟随在野鸡身后。
吴少杰才跑了一会儿,就已经累得气喘如牛,“家旺,要不我们还是别追了,野鸡哪有那么好抓啊!”
陈家旺却摇了摇头,“难得今天运气好,若不将其抓到,岂不可惜了?姐夫,要不你与我哥先去忙吧!我很快就回来。”
宝贝闺女最喜欢色泽鲜艳的东西了,这野鸡翎恰好可以拿回去扎钎子。
话一出口,吴少杰揉了揉那刚刚被磕得发红的手臂,微微颔首,“那好吧!你自己注意安全,我们就在此处等你。”
他打心眼里钦佩小舅子的耐心,眼看着他一次次扑过去,却连野鸡毛都未能摸到。仍旧不气馁。
转瞬间,一人一鸡便消失在密林深处。
弟弟所言,陈家兴自然也听到了,遂拿起柴刀,在附近忙碌起来。
毕竟,除了爹娘,无人比他更了解弟弟,其性格倔强得很,只要是他认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既是如此,又何必多费唇舌呢!倒不如在此处等他回来,也好趁此间隙,多砍些柴。
且说,陈家旺一路狂奔,却依旧未能成功。
主要是,那只野鸡仿佛成精了一般,专往灌木丛中逃窜,害得他没过多久,身上便增添了好几道血痕。
之前只顾着追捕野鸡,并未留意,此刻停歇下来,才发觉有些地方的血液已凝固,这才感受到阵阵疼痛。
“让我受了这么多的伤,你还想逃跑,简直是做梦。”
陈家旺望着不远处灌木丛中露出的那一抹身影,嘴里喃喃自语。
稍作歇息后,便再次起身,朝着野鸡藏匿的位置而去。
谁知尚未等他靠近,那只野鸡再次逃之夭夭。
就这样,跑跑停停,也不知过了多久,陈家旺终于精疲力竭,无力地瘫倒在草地上。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一抬头,竟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瞬间来了精神。
原来,在他头顶上方的树上,竟然有个硕大无比的蜂巢,倒挂在树杈上。
上面密密麻麻地附着着不少蜜蜂,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他简直欣喜若狂。如此巨大的蜂巢,估计少说也能收获二三斤的蜂蜜吧!
这些年,他也仅仅割过那么一次蜂巢,得到的蜂蜜,还被拿去药铺换了钱。
记得,两个孩子对蜂蜜水可是喜欢的紧,他已经下定决心,这次的蜂蜜绝不会再拿去换钱,要全部留给一双儿女。
虽然发现了蜂巢,但要他就这样轻易放弃那只野鸡,实在是有些舍不得。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便在树上做了个显眼的记号,寻来一根粗壮的棍子,再次向野鸡发起了追击。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将那只野鸡给捕获了,只可惜,由于用力过猛,一棍子下去,那野鸡就一命呜呼了。
不过,这只野鸡毕竟是野味,可不像家鸡,若是没放血,口感就会大打折扣,它却丝毫不受影响。
他捡起地上已经断气的野鸡,就大步流星地往回走,还好一路都有做记号,否则,在这茫茫的林子里,还真有可能会迷失方向。
很快,他就回到了那棵筑有蜂巢的老槐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