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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1章 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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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兀术死了,死于背叛。

“以前我是喊你四哥的,那是从汉地带来的称呼,现在我喊你四太子了~

咱们自小一块长大,自然是有情义的,只是这个情义不多,如今也有了孩子,你也有自己的宗族,咱们终归不是亲兄弟。

我跟齐国有仇,许贯忠和齐国皇帝灭了我满门,我自然是想报仇的。

只是···只是我报不了仇,齐国···齐国太强了。

我爹死的时候,叮嘱我,不要报仇,只要活下来,把曾家传下去,所以我努力生孩子,就是想把曾家传下去。

对,曾家,不是金家,曾这个姓是我爹,我三个哥哥留下的唯一的痕迹了,所以陛下赐国姓,与我并不是恩宠,而是羞辱,你可明白?

不,你并不明白,你很自以为是的,罢了,如今人都死了,说这些也是无用。

咱们相识一场,便把你葬在这里吧,蓝天白云相伴,希望你来世过的好些···”

背叛也是一种抉择,大部分时候,人都是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那个结果罢了。

在金兀术心中,曾升跟齐国有灭族之仇,而现在金国只有齐国一个敌人,那自然是靠得住的。

只,人总是会变的~

仇恨会慢慢淡化,然后剩下的是活人的需求,比如对曾升来说,把家族传承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只能说,大家的价值观还是有些不一样,对报仇的必要性的认知也不一样。

当然,让曾升下定决心动手的,还有两件事。

一是完颜宗望三天前病逝于西域(历史上完颜宗望病逝于1127年),这个消息金兀术还不知道,是齐国那边传过来的,有些紧急的消息,齐国有迅鹰,传的比较快。

二是···二是史文恭已经去突袭金国都城了。

··· ···

泰和六年(1128年),十月十六,史文恭领着八千燕云骑直奔金国都城而去。

说是突袭,实际上可以说是正面强攻了。

草原上建城是一个很不稳妥的决策,这个主要是生产方式决定的,人不能直接吃草,所以要养牛羊,这种能量转化,过了一手二道贩子,自然就有了差价,翻译一下,就是游牧民族需要更大的生存空间。

所以建城的问题就在于,首先人口集中之后,金国又没有大宋汴梁那样方便的水利,来转移生存所需资料,自然有种种不便,甚至大部分时候,都城常驻人口都不多。

其次,城池建造需要水源,而且不能移动,自然就很容易被人侦查到,然后就存在了被斩首的可能。

当年也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城池建设的很远,在乌拉巴托附近,离着齐国大同府有两千里。

讲道理的话,这个距离足够让齐国对金国都城,放弃军事上的想法。

嗯,大部分时候,战争并不是很讲道理。

一人五匹马,就是这么豪奢,辽东、济州岛、北海道,这么多地方养马,总是有回报的。

王烨大概知道蒙古骑兵一天行军两百里的方式,据说是喝马奶,燕云骑确实是喝不太惯的,不过,只要足够富裕,自然可以找到替代方案,比如炒面、肉干、干嚼茶叶。

有了替代方案,就能做到一日行军两百里,最多的一天,史文恭领兵跑了两百四十里。

进攻和行军也没什么区别,零星的牧民,哪怕是全民皆兵的战士,也不会对大军行动造成什么困扰。

迷路?

史文恭有自己的燕云骑向导,也有···

蒙兀族的向导!

史文恭很兴奋,这才是一个将军应该有的最后一战。

史文恭今年已经四十七了,作为骑兵统领来说,是真的不年轻了,尤其是燕云骑,动辄就是连续行军好几天,身体是真的在走下坡路了。

这事还是要怪王烨,如果不是他一门心思的给自己找婆娘,这身体便是有些下滑,也不至于太严重的。

虽然打不过杜老大,打不过陛下,打不过卢员外,打不过武二郎,那个高宠也不太能稳赢,不对,就是那个杨再兴,好像都未必打得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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