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承平十二年
长安城。
“老伯,你银子掉了。”
李云庆闻言停下脚步,回头望去,发现喊住他的是一个穿着草鞋,麻布缠身,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
全身脏兮兮的,只有脸上的笑容还算干净。
少年的手里攥着一个缝制好的荷包,一边还对李云庆傻笑着。
李云庆这才注意到,自己袖子里的口袋不知道什么时候破了个洞,这才让荷包顺势滚到地上。
虽说,以他的身份并不在意这些钱财。
但相较于钱财,重要的是荷包本身,因为那是老婆子缝的。
“多谢你了,小子。”
李云庆伸手上前接过荷包,少年也没有胡搅蛮缠,直接就把荷包递出去。
这本是一件最简单的拾金不昧。
但对李云庆而言,那是一整天回府之后不用被老婆子唠叨的舒坦。
一想到这,他顿时觉得耳朵都轻松了。
“还得多亏了这小子。”
李云庆这般想着,再次转身,这才发现那少年依旧站在原地,脸上保持着傻笑。
不等他开口,少年仿佛早有预料,提前出声,为自己正言。
“我不是傻子,我也不是要赖上您。”
“那你为何还在这等着老夫,怎么不回家。”
“我不知道家在哪。”少年老实回答,“之所以等着,其实就是想问问,您能不能请我吃顿饭。”
“吃饭?”
李云庆眉头一挑,想到对方替自己捡回荷包的事,这还真不算什么。
他摆了摆手,豪气万千:“当然可以。老朽无法给你更多,但一顿饱饭还是可以的。”
少年听到那个“饱”字之后,不由眼前一亮。
不过,很快这一抹光亮就化作了谨慎,还有几分小心翼翼。
“老伯,我很能吃的,比牛还要能吃。 ”
李云庆以为这是少年人特有的幽默,大笑一声:“莫说是牛,你今日就是吃一头猪,老朽也满足你!”
……
饭馆之内
店小二热情地看着李云庆,搓了搓手。
“上客,您看还需要什么,再来一头猪如何?”
李云庆闻言,嘴角微微抽搐。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抱着一个脸盆大的碗,好像听到二人的交谈,抬起头来。
“老伯我……”
少年的脸色发红,有心想为自己辩解几句。
“无妨,能吃是福。”
李云庆摇了摇头,转头看向小二,吩咐道:“再来些肉食,分量多些,钱不是问题。”
“好嘞!”
等到小二走后,李云庆这才打量起一门心思刨食的少年。
他这辈子可谓阅人无数,自认见识也比天下绝大多数人要广,这一眼看下去,善恶忠佞就能看个九成。
像这种饭量极大的,往往代表着潜力大,体力好。
李云庆听说古时有赵国猛将“饭斗米,肉十斤”,但他自己这么多年,遇到的最夸张的人,也只能做到其中之一罢了。
没想到,今日反而被这少年上了一课。
不过,李云庆忽然像是想到什么,开口问道:“小子,你说你不知道家在哪?”
少年闻言放下碗筷,很有规矩。
他抬起头,眼神平视,极力想要做出一副郑重的模样,但眼底的迷茫与困惑怎么也藏不住。
“我或许是有家的,但是记不起来了。”
李云庆觉得这个答案有点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