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姐看向黄立极:“祖父,他讹诈你钱财,快把他抓起来。”
唐响铭得意地说:“他抓不了我。”
黄小姐冷笑:“我祖父是内阁大臣,抓你一介布衣,还不容易?”
唐响铭傲娇地说:“我的官比他的大,没大多少,只大一级。”
黄小姐哈哈大笑:“祖父,这人虽然有医术,却是疯子。他居然说比你的官位还要大,在大明,谁不知道,除了陛下与九千岁,谁比你的官位大。你是两人之下,万人之上。”
黄立极叹息一声:“他还真比我大一级,他是……”
这时,有数个人硬闯进来。
为首者却是一位气势不凡的大胖中年人,目测三百斤,走起路来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脸色潮红。
身边是一位小姐,被两名健妇扶着。
这位小姐嘴角歪斜,双眼翻白,外形甚是狰狞。
唐响铭启动“扁鹊之眼”,只一看,便知道这位小姐是被十几只黄蜂蜇了脸部、脖子,导致嘴角歪斜,脸部变形。
治这种病,他很拿手,针灸就行。
黄立极朝胖中年人行礼:“老夫黄立极,见过福王。”
黄小姐起身道个万福:“见过福王。”
唐响铭眼睛一亮,福王朱常洵,肥鱼,超级大肥鱼啊!这家伙,比朱由校富裕太多,良田无数,家财至少三千万两。
对于这位大胖子的资料,他记得很清楚。
朱常洵,男,汉族,明朝宗室、藩王,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明光宗朱常洛异母弟,明安宗(即弘光帝)朱由崧之父,母郑贵妃。
万历十四年,出生于紫禁城。
朱常洵颇受父亲明神宗喜爱,想将他立为太子,因百官阻挠而失败,万历二十九年被册封为福王,万历四十二年就藩河南洛阳。
崇祯十四年,闯王李自成攻陷洛阳,杀朱常洵,享年55岁。
当然,福王并没有被做成“福宴”。
实际情形是:福王朱常洵为义军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对他厌恶至极,遂将其带到宴会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块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当下酒菜,让他看着吃完(或许还逼他吃了点),之后处死,但没有继续吃掉尸体。
两太监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许他们办理福王的丧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地的。
唐响铭还知道,朱常洵来到河南后,随即展开圈地运动,对食盐实行专卖,没有福王府的标签见者削头,不仅如此,连陕西、河北两省的总督也不得不执行他的命令,而此时的中原已千里荒芜,苦难百姓为了活下去竟出现人相食的惨剧。
福王大肆圈地敛财,土地不少于一百万亩,财产至少五千万两,李自成攻破洛阳后,运了数千辆马车,极为骇人。
得宰,狠狠地宰!
不宰,对不起那些被福王祸害的流民。
不宰,以后便宜了某位闯王。
至于李闯王,已经不可能了,现在已经在来京的路上。
问题是如何宰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