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华年轻时是豪门望族里出了名的美人,俗话说美人在骨不在皮,年过七十的她,依然能从身上窥得一二她年轻时的芳华绝代。
她的爱人婚后不久上了前阵,再也没有回来。沈朝华余下的岁月里都在用来怀念他,等他回来,不曾改嫁。
沈朝华没有孩子,便将早逝哥哥的儿子沈之行细心培养长大继承沈家家业。
当年沈之行到了婚配的年龄,为了事业,选择联姻。
结婚以后过的倒也算美满,可惜好景不长,生下沈熠便离了婚。
沈之行一心扑在了事业上。
于是乎,本就人丁稀少的沈家,到了沈熠这一代,只得他一个独苗苗。
沈朝华重视这个侄孙。
他是不到一岁起,由沈朝华亲自带大的,送出去几年又自愿回到她的身边。
沈熠的性子不随他父亲,他心思细腻,不争不抢。
沈朝华正是担心他这一点,太佛系,志不在商界。
“刘姨,去把车上带来的东西拿上来。”
“太太,我在楼下的时候就说要带上来的嘛,您那时候又说不用。”刘姨头疼。
刘姨跟了她二十来年。
时间一长,沈朝华跟她处成了朋友,两人之间相处随和:“快去,下次陪你去逛街。”
刘姨拿上车钥匙走了。
沈熠端起茶几上刘姨倒的茶,嘴角边挂个浅浅的笑:“姑奶奶,人家小姑娘脸皮薄,你逗她干嘛?”
沈朝华混迹商场这么多年,识人有术。一眼就能看出来人如何,对徐冬第一印象不错。
她是真喜欢那孩子,长相讨喜,干净澄澈的眼里没什么心机,挺可爱的,就逗了逗。
“这就护上了?”
“这也算护?”
沈朝华哼一声:“这点都看不出来,你姑奶奶就不是你姑奶奶了。”
沈熠抿了口茶,笑着没说话。
她支走刘姨,定是有别的意图。
沈朝华看着他,慈爱的笑了笑,用的公式化的语气:“沈熠,生意场上尔虞我诈,你爸是有野心,会算计,脑子却不好使。他是个不中用的,自我退休后,沈家产业一日不如一日。”
沈朝华父亲的心血,她经营了大半辈子,直到六十五岁以后记性越来越差,力不从心,才退居二线,前年正式开始养老生活。
偌大的沈氏彻底落到沈之行手中,他光有野心有事业心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独具慧眼、正确的判断跟雷厉风行的决策能力。
恰恰沈之行不具备这些,他在商界没有天赋亦嗅不到商机,再任由他接管下去,一百个沈氏也不够他亏的。
沈朝华对沈熠寄予厚望。
已是不止一次提及。
沈熠不忍伤老人家的心,婉言:“我的姑奶奶,您还不了解我吗?”
姜还是老的辣,沈朝华当然了解:“我就是太了解,知道你会为了躲我,这个假期都不回家来看我这老太婆。”
“您这就误会我了,我这不是还没来得及回,您这风姿绰约的大美女就来了吗?”
“你这些花言巧语骗骗小姑娘还行,骗你姑奶奶没门。”
沈熠放下茶杯,眸底掠过一丝晦暗,他扯了扯嘴角:“沈总不是很早以前就说过,我这双眼睛,不配当一个上位者。”
他口中的沈总,指的是他亲爹沈之行。
亲生父子俩能如此冷漠疏离到这份上,也是稀奇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