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色彻底变黑之前,于镜黎和段榆井回到了自家的小院,刚好赶上吃晚饭。
今天的晚饭格外丰盛,段明朗在山里抓到了一只野兔,想着给于镜黎补补身子,就带回来让妻子做顿菜吃了。
古时候的调料并不多,食物也只能勉强吃个味道,但对于一天都没有见过荤腥的于镜黎来说,可是不得了的美味了,所以,这一顿,她吃得格外满足。
吃饱喝足后,于镜黎主动担起了洗碗的责任,毕竟吃白食也着实过意不去。
嘻唰唰,嘻唰唰,嘻唰唰,呜!呜!
正当于镜黎一个人刷得起劲的时候,250迈着骚气的步伐窜到了她的面前。
总算是吃了顿饱饭的250现在也是十分的开心,笑得连眼睛都找不到了。
“宿主啊,再过两天就是男女主角第一次相遇了,咱什么时候出发,你想好怎么办了吗?”
于镜黎埋头沉思片刻,这男女主相遇,主要就是女主从小身体不好,父母为她在郊外建了一栋别院,每到夏季刚来的时候,她都会去那里小住。
这不,好死不死今年遇上问题了。
由于女主的父亲位高权重,自然会引得有人不满,毕竟树大招风。于是有人暗中使坏,派人去刺杀他百般疼爱的女儿。
咱就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女儿她活了十八年,你为啥之前几年都不去就挑中今年了?
侍卫们陷入苦战,女主仓皇逃离,却不慎被蛇咬到。惊慌失措中,男主出现了,他不仅关怀女主,还为她吸出了脚上的蛇毒。
俗话说,男不可摸头女不可摸脚,脚一直是封建女子不可能示人的部位之一,若是让旁人看见,这名声可就尽毁了。
也正因为如此,女主对男主另眼相看了起来,一段孽缘就此结下了苦果。
那这女主也太倒霉了,封建女儿家的本分思想,虽没什么大错,但也认人不清,导致了自己的悲剧。
唉╯▂╰
长叹了一口气,于镜黎实在是为这个女子不值,掏心掏肺对男人好,却被利用,被误会,直到遍体鳞伤。原文中的女主是善良的,战乱时候,她虽然没能上战场,却也算是散尽家财为落难百姓提供了一个庇护之所。
果然,恋爱脑哪个时代都是不可取的。
于镜黎灵光一闪,如果我让她摆脱那个油腻的男人,她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想到这里,于镜黎嘿嘿一笑,她不是喜欢霸总的感觉吗,不是喜欢霸总语录吗,那我就让她知道,什么叫融合了千本小说的混合型霸总。
合体吧!嘴强形态!
女人,我会让你知道谁才是最适合你的那个。
准备出来看看于镜黎的段榆井愣在了半道上,听着棚子里时不时传来的刷碗的声音和阴险的奸笑声,不自觉地搓了搓自己健壮的手臂。
这……还是不去打扰的好。
250一看就知道这女人肯定没在想什么好事,倒也一点不惊讶,算了,随她去吧,能怎么样呢?大不了都噶!
徒留于镜黎一边傻笑一边越来越用力地擦拭这脆弱的瓷碗。
碗碗我啊,是活到尽头了呢(&39;▽&39;)
夜渐渐深了,月亮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躲在了云层之中,一整晚都没敢出来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