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们人多车多。
可自己不能这么干。
子弹虽然还有两百多发,可得省着点打,因为不知道何处才能拿到补充,也许根本就没有了。
身上的那支仿制的ak47突击步枪也只有4个弹匣,估计也不抗造,抵抗不了多久。
能一直逃到坎大哈无疑是最好的,避免过多交火是最佳选择,可宋和平也知道没那么容易的事。
这里距离坎大哈至少五百公里。
这种车况这种路况,开到天亮能回到坎大哈已经是烧香拜佛了。
中途还不知道要受到多少拦截,这才是最可怕的。
“老米,你他娘的能不能开快点!他们追上来了!”
宋和平发现追兵已经越来越靠近自己的车了。
他不得不怀疑起米斯特的驾驶技术来。
堂堂海豹突击队员,特种驾驶是肯定精通的,居然甩不掉那些泥腿子追兵?
不过想想又觉得很合理。
强龙不压地头蛇。
革命旅的那些士兵都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对这里的路况早已经适应,何况对地形、道路、小路,都清清楚楚,外来人是根本没法在他们面前占到便宜的。
宋和平忽然感觉事情有些不妙。
要想轻松逃回坎大哈。
一个字——难。
两个字——太难!
追兵的车辆很快进入了三百米的范围内。
宋和平已经用徳什卡瞄准了头车。
他还在等。
节省弹药,一击必中。
对方的火力十分凶猛,机枪通通通扫射一直没停。
子弹破空声是真的令人冷汗直冒。
虽说这些家伙的枪法不咋地,可谁能保证瞎猫不会碰上死耗子呢?
他感觉那些子弹的散布越来越小,越来越朝自己集中过来。
于是,宋和平决定不能再等。
必须出手,干掉头车。
浪费多一些弹药也无所谓了。
保命要紧!
通通通——
通通通——
通通通——
宋和平朝着追在最前面刚进入三百米范围内的一辆皮卡压下了扳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宋和平也做不到枪枪必中。
所以他选择了连续点射。
徳什卡重机枪如果压死扳机疯狂射击会造成失准度极高,因为巨大的后坐力原因,导致散布太大。
所以他选择三发点射,既能保持一定的覆盖面,也能保持一定的准头。
拉巴尼看到宋和平开枪,他觉得距离太远应该打不中。
事实上他看走眼了。
距离最近的那辆头车的车灯剧烈晃动了一下,然后摇摇晃晃冲出了道路,一头顺着山坡扎了下去,直接撞在了一颗大石头上,副驾驶上的武装分子一个猛扎子炮弹一样飞了出去,撞破了挡风玻璃后“插”到了面前的大石头上,撞了个脑浆迸裂。
车厢里的机枪手也成了空中飞人,飞过了石头,摔在了山坡下,当场死于非命。
“打中了!好枪法!”
拉巴尼兴奋了,开始大喊大叫。
这种距离,换做自己开枪那就是碰运气,打中打不中完全看老天爷。
剩余的五台车似乎被吓到了,车速立即开始放缓。
米斯特抓紧机会,猛踩油门,皮卡车在土路上卷起浓浓的尘土,朝着坎大哈方向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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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