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这么小,还是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母亲劝阻我。
“我不小了,我十八了。”我强调着。
做父母的总是呦不过儿女。
“记得找舅舅他们。”哥哥把我送到车站。
不知经过了多少颠簸,我终于来到了我心目中的大城市。
嗯。确实比家乡繁华得多。
在车上我是晕的,下车后就更晕了。
五光十色的灯在到处闪耀着。街边不时传来唱片或是人的歌声。
旁边,各式各样的人或结双而行或成群结队。他们大多穿着鲜亮的衣服。
我是如此意识到自己的格格不入。我已经穿着我最好的衣服了,相较之下,倒我是显得像套着麻袋了。
我晕乎乎地看着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哪里是夜晚呢!这是白天啊!”毕竟,我的家乡在入夜之后早早就没了光线,除了那皎洁的月色。
我听到有人扑哧一笑。我意识到,我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我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我在舅舅家并不受欢迎。这是当然的。我自己也知道我可算不上什么贵客。
“要不然叫她走,要不然快给她找个工作。可不能叫她白吃咱们的。”我在下楼喝水是不经意听到舅妈对舅舅这么说。
我也感到很羞愧。我从小养成的习惯便是要每日劳作。可是来这的几天来,我除了照顾两个表弟、打扫卫生外什么都没做。我不由感到泄气。
一日,舅妈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一边,笑眯眯的说是给我找到了个工作。
我高兴极了。
到了工作地方我才知道是酒吧。但此时我并不知道在这里会遭遇什么。
我还是很满意的,因为这里比我在小面包店赚得工资多,而且还有额外的小费!唯一不太好的是,总是会有人用一种让我感到不适的目光注视着我。
我将第一个月得到的工资与小费先交给舅妈一部分作为我的生活费。这点事我还是分的清楚的。
剩下的钱的四分之三寄给了父母,而剩下的四分之一我自己存了起来。
我有一个天真的梦想-------在这座城市有一个自己的家,而且可以将父母与弟弟妹妹接过来!
后来在酒吧工作时,我趁着一时的闲暇,靠在墙边活动了一下酸软的双脚。抬起头时,不小心和一个男人对上了视线。他儒雅地朝我笑了一下。我红着脸低下头。那时我并不知道,这改变了我一生乃至身边人的命运。
我的生活平静而有序的进行着,而那次只是一个小插曲。
有一天,平静被打破了。
一个喝多了酒的男人在我工作时冲过来抱住了我。我害怕极了,失声尖叫着。
没有人来帮我,顾客们在一旁默默看着,仿佛这再平常不过。甚至有人微笑着,仿佛在欣赏一出好剧。而我的同事们各自做着自己的事,仿若什么都没看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父母为什么不想我来城市。
我的泪水夹杂着恐惧与后悔涌了出来。
就在我最孤立无望之际,那个人来了。上次对我笑的人不知从哪里冲了出来,解救了我。
在店后的小巷,我用冰块敷着他额头上的伤。我感激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米尔斯·卡莱尔。”
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从一开始的相遇便是永远的错误。
毕竟,现实中没有童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