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龙卖了个关子,等会自然知晓。
招呼马车直接拉到军需仓库,掀开厚厚的干草,干草下装着木箱子。士兵们合力把箱子搬下来,整齐的码在仓库里。
颇有些强迫症,必须给码整齐了。
掀开其中一个,里边交错裹着七八支步枪,崭新的步骑枪上冒着油光。
“这是短枪?”
井秀的神色惊喜,眼睛里的喜欢是藏不住的。
抓过步骑枪,一把只有六斤多点。
长度不足一米,适合马上轻便使用。
短枪使用65毫米子弹,有效射程500米,最为细致的是折叠刺刀,需要使用的时候,拉开卡栓,将刺刀推出来。
不像别的步枪,需要一手拿枪一手拿刺刀,在颠簸的马背上操作。
四四式步骑枪是扶桑帝国出品,难得的一把好玩意儿。
拆开子弹,压入弹仓,井秀迫不及待。
“走,找几个人去试试枪。”
刚走到门口,才忽然想起来,拽着杜文龙。
“弄了多少支?”
文龙伸出三根手指,淡然说道:“不多不多,也就三百支。”
三百支?
怎么可能,他就拿了一万大洋,怎么可能买三百支。
“路上发生点意外,发了一笔横财。武城走私的军火商,是熟人的产业,连买带借,欠下了人情。等解决了卢匪问题,大哥在林榆站住了脚,再还钱也不迟。”
井秀别有深意的看了看堂弟,掩饰不住夸赞之色。
“好啊,有点我当初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不愧是我们杜家的种。走,跟我去试枪。”
他井秀发家的时候穷小子一个,得赵家父子相助,不仅把女儿嫁给他,还让大舅子带兵相投。
男儿生来一世,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校场之上,一队骑兵更换了新枪,两位营长得知有新枪到了,都追过来看热闹。
士兵把枪放在手上,顿觉得轻便小巧适合操作,做出射击的动作。
每人发放5发子弹,驭马奔跑起来,朝着校场一侧的固定靶子啪啪射击。
枪声清脆,子弹打在靶子周边。
可随即有士兵一枪命中,对新到手的步骑枪爱不释手。
孙全亲自上马去试,比划了一番,随后策马狂奔。
跑到三百多米位置,单手扛枪,随后抬手射击。子弹激射,点在了靶子中央。
顿时引来阵阵欢呼。
让他装到了啊。
“孙营长好枪法,百步穿杨的本事,也莫过如此了吧?”
“不不不,还是杜军需的枪好,真是一把快枪。”
井秀哈哈一笑,
“两位贤弟不必互相客气,孙全的枪法好,吾弟的枪也好。有诸位兄弟相助,我井某必定成事。”
“明日把快枪发下去,令兄弟们抓紧操练,有此快枪相助,何愁卢匪不除。”
扎克西木、孙全眼巴巴的盯着杜文龙,眼神火热,都想要快枪。
两个骑兵营装备参差不齐,有土枪,有长枪,大部分还在用冷兵器。
三百支快枪,足够武装一个骑兵营。
在这西北地区,骑兵就是绝对的主力。
回到井府,杜文龙倍感疲惫,硬着头皮吃喝完,一股脑的塞进了被子里。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哪都没有床舒服,要是再多个娘们,那就更好了。
林榆城这么多人,根本藏不住消息。井秀弄了一批快枪,传到了卢奎子的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