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高翠强召集所有人到高老庄的祠堂开会,经投票一致通过,继承了高太公的族长身份。
高小龙、高小虎等几个没随高大江出逃的人都被他归拢了,以前的错误从轻发落,既往不咎。
高老庄从之前人心惶惶的诡异气氛淡薄了不少。
为了彻底铲除妖怪,高翠强仍要大家暂时别离开村庄范围,让高小龙兄弟带着原来的人把守道路,以免打草惊蛇。
但日子一天天过去,猪妖却迟迟没有回来。
……
春节过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交配的时期,田野里弥漫着荷尔蒙……汗水的气味。
唐三藏站在小楼窗前眺望开耕的田地,想起了儿时记忆中的五川农村。不过,他家附近的田一般种的是水稻、大豆,而这里主要是棉花、小麦和玉米。
“相公,天气还冷,小心着凉。”娇滴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高翠兰掀开喜红的被褥下了床,莲步轻移,不顾自己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肚兜,先拿起一件皮裘大衣来到窗前给唐三藏披上了。
没错,他俩已经闪婚。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唐三藏纳了高翠兰为妾室。
至于唐三藏得手的过程,如果让最好的作家来描写,那但凡多废一点笔墨,都是对他颜值的不尊重。
何况他还是本领通天的捉妖人,而高翠兰已不是黄花大闺女了。
两个哥哥看出她的心意后,巴不得倒贴嫁妆促成这门亲事,唯一的要求便是唐三藏以后能善待她。
“偶~谢谢。”
唐三藏对懂事的小少妇露出亲和力微笑,暗叹这传统的东方女人也太体贴了,比洋妞和崇洋媚外的妞乖巧亿倍。
见她幼嫩的双肩露在清凉空气中,两只肥兔似乎被冻得颤颤巍巍,唐三藏立刻生出强烈的保护欲,张开大衣把她裹进了怀中取暖。
高翠兰幸福得快要死掉了!
她觉得前几个月的磨难一定已经耗尽了今生的所有不幸,如若不然,自己又怎会遇上如此完美的相公呢?
虽然在名义上只是妾室,但她能感受到相公对她的尊重远比大部分男人对自己的正妻更高,而且也根本不在意她被妖怪玷污过身子。
她实在太爱太爱唐三藏了,以至于每天都像喝美了酒,从早到晚醉醉醺醺。
如果非要在日子中找出一点不完美,便是那挨千刀的“前夫”没有被彻底铲除。
那猪妖从上次自称要做买卖出了门,至今也没回来,这么长的时间是前所未有过的。也不知是听见风声怕了,还是在外头意外身亡了,但没有确切消息,高翠兰心里总归有些不安。
ps:
字数累积的飞快,一转眼就快到7万了,感谢各位支持。
其实在开这本书时,我是想用“第一人称”来写它。
但据说除了灵异、悬疑、搞笑等极少数类型以外,“第一人称”好像并不适合长篇网文,尤其不适合严肃纪实类的鸿篇巨著。
上网一查,更是看到了诸如“第一人称直接劝退”、“写第一人称是找死”等等耸听的危言。
所以,我怯懦地选择了第三人称。
然而,在写前文的过程中,一直有个魔鬼般的声音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换第一人称。”
“快换第一人称,just do it!”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渗淡的流量,正视……do it 呀!”
昨夜我横竖睡不着,终于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开窗大吼:
熬夜写作须尽欢,莫使键盘空对月!
兄弟们,美女们,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支持我。
我将用亿点点时间把前文改成“第一人称”叙事,剧情大致不会变,接着看完全不影响观感。
当然你也可以回到第一章,那是你重未看过的全新版本,只需体验三分钟,你就会跟我一样,爱上这款版本!
是兄弟,就来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