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的时候,突然下了一场春雨。小雨淅淅沥沥地,并不急躁,就像是要落在你的心里似的。
陶云景赤脚从床上走下,撅着屁股趴在那里,透过月光,看向墙角处刚开出的那几朵野花。
“好看吗?”身后传来低沉的声音。而后一件衣裳披在了陶云景肩上,“也不怕风寒。”
陶云景嘴里嘟曦着:“爷体质好!”但是身体还是很诚实的裹紧了衣裳。
听着身后传来的笑声,陶云景气鼓鼓地转头:“笑屁啊!”
谢长留勾唇:“没错。”
陶云景本来还想表扬一下谢长留这夫唱妇随的谁是屁!?”
这人真是三天不操,上房揭瓦!谁都别拦着老子,老子今天非的让这个小妖精知道,为什么菊花这么菊!
突然,外面吹起一阵风,将细雨顺着窗户吹了进来。雨水打湿了白色中衣,同时也让陶云景心底那点儿暴躁的小火苗熄灭了。
虽然没人拉陶云景,但是他还是给自己找了个里有:算了,总归是自己好不容易娶回家的媳妇儿,还是疼着点儿吧。
听着雨滴声,陶云景脑子里突然想到了一个广告词:朋友,听说下雨天和吵架更配哦。想到了,陶云景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
面对陶云景这神经病一样的行为,谢长留不置一词,点起房间里那个还没来得及撤走的红泥火炉,温了壶酒。
陶云景把谢长留的大髦铺在地上,也不心疼,一屁股坐了上去。伸手就要拿酒壶。
谢长留看着他:“你确定?”他可是知道陶云景的酒量,沾杯就倒。
陶云景一把夺到怀里:“你这人怎么磨磨唧唧的,温都温了,难不成你自己喝啊?”
嘴上说得豪气冲天,实际上,陶云景就只是舔了舔几口过瘾,也没真死命喝。
谢长留就潇洒多了,直接扬起酒壶,从半空倒下,喝得畅快极了。
酒水顺着谢长留的嘴角一路向下,流过下颌、喉结、胸口,而后又打湿了衣衫。就像谢长留这个人一样近乎妖孽却不阴柔,带着一股子狠戾的劲儿。
瞧着他那副状态,陶云景不由想到了一首诗: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到最后,谢长留这个一饮而尽的人没什么感觉,陶云景这个只舔了几口的人却脸颊发红。当然,他也不知道是被酒气熏的,还是被某人给勾的。
难得的好氛围,陶云景坐在谢长留旁边,戳了戳他的腰,道:“要不,你给我讲讲瀚北的事儿呗?”他还挺想知道的。
因为谢长留不是主角,所以这段本该狼烟遍野的剧情,在书里一带而过,简单到只写了短短一段话来描述。
黄沙满地,尸骨遍野,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在陶云景心里,只觉得那应该是个凄惨悲凉又无助的场景。
[天启大败,丢了十座城池。数万精兵强将死于边城的那片荒漠之地,尸骨难寻。御驾亲征的皇上左肩中了一箭,好在没有伤及筋骨。但是永定王却被贴着心脏刺穿,几乎丧命。就连军医都说,若是没有偏那指甲盖儿大的缝隙,人就完全没有救活的可能了。
之后的几年时间,谢长留想着再征瀚北,报仇雪恨,却被皇上夺了领兵权,强行留在平阳养伤。经此一站,那征战四方的天启皇上一改往常的凶狠掠夺,开始了怀柔政策,休兵养息,以求重振旗鼓。
但是他没想到,之后的几年里,天启逐渐衰落,瀚北却势头渐盛。而这几年时间,也正是主角重振岚渊的大好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