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凡回到航城后,就开始了他的生意,拿出来口红向年轻的女孩子售卖,生意依然跟昨天一样火爆。
很快就到了六点,中午吃的饭也消化的差不多,张一凡停止了售卖,找了一家小吃店吃了一碗片儿川面。
等面吃完后,天色也渐渐的暗了下来,不过,张一凡并没有任何的担心,他知道,这里不比他的农村。
大城市的夜晚比白天更热闹,白天还有许多的人要上班,晚上许多人吃好晚饭就会出来逛街。
果然,如他所猜测的一样,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花了三个多小时,终于把剩下的一百多支口红全部都卖完,净赚了一万多块钱。
兴奋的的他赶紧去夜宵摊上点了一些东西,又点了两瓶啤酒庆祝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
张一凡千算万算,可他算漏了一点,在这个年代,到处都是路霸、村霸、流氓、混混、小偷等。
一个人在外面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像现在这样,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可能他是被自己的收入冲昏了头脑。
这也不能怪他,别说是九十年代一天收入一万多块,哪怕是现在,也是一个让人羡慕的金额。
在他的清河县里,商品房也就五六百一个平方,他一天的收入就可以买二十平方,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欣喜若狂。
等张一凡吃好结完账,就迈着虚浮的脚步朝着外面走去,可能两瓶啤酒让他有些上头。
走了一段路,四下已经没有行人,一阵凉风吹来,让他瞬间清醒了一些,此时,他的前面不远处站着一个人,而他的后面站着两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钢管。
“小子,我劝你不要反抗,乖乖的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部都交出来,我们只求财不要命。”
一个身材魁梧,年纪二十岁左右的男子开口说话。
“如果,我不愿意呢!”
“那就对不住了,我们会打的你乖乖的把钱递给我们,希望你乖乖的配合,免遭皮肉之苦。”
“我还真的不相信了,你们尽管放马过来。”
张一凡本身在读初中时,跟曾传清、李明辉三个属于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无论对方有多少人,他们都是三个人一起上。
不说打过上百场的架,至少也有几十场,又仗着自己前世在部队里学过的擒敌拳,根本没有把眼前这三个混混放在眼里。
他率先发起了攻击,朝着前面的一个混混快速的冲去,这个混混看他如此的彪悍,心里露出了胆怯。
咬了咬牙,手中的钢管朝他砸去,张一凡伸出左手格挡,一个前蹬把对方踢飞,后面两个从他后面偷袭。
他躲开了一根钢管,另一根钢管砸在他的后背,好在有背包阻挡了一下,可后背还是火辣辣的疼。
这也激起了张一凡的凶性,夺过一根钢管朝前面的混混狠狠的砸去,这个混混被打的没有招架之力。
三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被打的只有招架之力,根本没有办法还手,其中一个失去钢棍的混混被打了几棍后在不停的哀嚎。
张一凡本来以为已经尘埃落定,自己也可以找一个宾馆休息,可哪里知道?背后一根粗壮的钢筋朝他的头上砸来。
等他反应过来,想要用手中的钢管阻挡已经来不及,整个人已经被打倒在地,鲜血不停的从后脑流出来。
“老大,你把他打死了?”一个混混吓的两腿发软,战战兢兢的说着。
“还不是你们三个废物点心,三个人都对付不了一个毛头小子,还要老子亲自出马,赶紧拿了他的背包走人。”
“是,老大!”
张一凡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飘了起来,来到了好像是密室的地方,在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倒骑毛驴的白胡子老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