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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碾碎涩青梅(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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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林格不爱他,那林誉之继续将这份心思埋着,埋进深深的土地里。

可她不讲,也不分明。

林誉之被这种黑白不分的感情折磨到想要干呕,而林格适时地送他这顶帽子,用她那可怜零花钱,中学时期所有心血的资料本,送来这个绣着“希望”的礼物。

是隐晦的暗示,还是过度的解读?

他仍旧尽着哥哥的义务,却也默不作声地肩负起爱人的责任。感情要长成戴恩树雨林,鲜明而缤纷的明朗风光下,藏着不胜数的毒虫。

在窥探出妹妹真实想法之前,林誉之必须接受它的撕咬。

意外打断了他的计划。

得到妹妹送来礼物的第一日,林誉之戴着这顶棒球帽去辅导班,照例上课。雨后初晴的艳阳有着加倍偿还的晒,他上完英语课,回备课的办公室时,看到同事正好奇地拿着他的帽子看。

太阳过于炽盛,黑色的刺绣仿佛溶于水的冰激淋,并不分明,淡淡一点痕迹,一眼过去,几乎看不出那个“hope”,林誉之坐下,顺手将帽子取回:“怎么了?”

“看你这帽子有点眼熟,”同事说,“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这种事并不稀奇,小商品城顺手买来的东西,绝不是独一无一。他们这里又不是什么国际大都市,撞衫的几率并不比买早餐包子时遇到同学的概率低。

林誉之说:“妹妹送的。”

——是林格精心挑选出来的。

一整个货架的帽子,林格唯独选择了这一个,微微弯着腰,逐个地选,让林誉之试。林誉之早就不再对衣着挑剔,也配合着妹妹一个又一个地选,不厌其烦地试戴。

这是妹妹珍贵的心意。

同事似恍然大悟:“你妹妹是不是就是我们班学生说的那个格格老师?是不是和咱一个高中的?她是不是担任过啦啦队的副队长,还在校运动会上表演过啦啦操?”

同事和林誉之及林格就读于同一中学,不过他比林誉之要低三届,算起来,的确和林格同时在高中部就读过。

林誉之在批改学生作业,闻言,放下笔,问:“怎么?”

“没什么,”同事笑嘻嘻,“那我知道这帽子为什么看起来眼熟了。”

林誉之的右眼皮跳了几下,突突突地不舒服,他想要将其归结为昨晚的睡眠不足。

同事拿起手机,划了几下,终于划拉出一张照片,笑了:“我一个小学弟和你妹妹同班,上次校庆,我回学校拍照了,当时小学弟和你妹妹一块儿当志愿者,我还和你妹妹拍照了呢——你看。”

林誉之并不想看。

人在某些时刻总能感到预兆,譬如出门前丢失身份证,做重大决策前煮坏的米饭,搬新家的第一天就跌了一跤。冥冥中大约也存在一些未知的玄学,或许是人的身体先于大脑敏锐地接收到讯号。

此刻他跳动的右眼皮就是讯号。

他垂着眼,看到同事调出的照片,不出意料地看到格格,他可爱的妹妹,穿着朴素的校服,挂着志愿者的牌子,在对着镜头开心地比耶。

而在林格和同事的中间,则夹着一个年轻的男孩,林誉之认得他,杜静霖,是林臣儒老板的儿子,和林格同年同月同日生,幸运的小男孩。

而这个幸运的小男孩头上,戴着一顶和林誉之一模一样的帽子。

同样的黑色刺绣,同样的“hope”。

希望,寄托于希望的东西。

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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