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泠羡成功突破体重九十斤大关,接下来就是一百斤了。
虽然她觉得九十斤已经够了,可是徐知珩却觉得还是很瘦。
用徐知珩的话来说,就是花同样的钱吃东西,沈泠羡一点没长胖,那这钱花得可亏了。
无论怎么说,沈泠羡在徐知珩的贴心照顾下,一天比一天胖是事实。
时间过得很快,原本林覃芸和魏坤航定在年底的婚礼,因为魏坤航怕林覃芸穿婚纱的时候会冷,硬生生提前了两个月,这也是为什么那段时间两个人那么忙的原因。
婚礼定在十月十日,取的是十全十美的意思。
“徐知珩,你快点。”
沈泠羡在楼下催促着徐知珩,她要去给林覃芸当伴娘,早上四点钟就起来了,收拾到现在已经快五点了。
本来沈泠羡是不打算让徐知珩送她的,可是徐知珩不放心,非要送,于是就有了现在的局面,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到底徐知珩还是忍着困意起床了。
他也是伴郎,不过因为魏坤航说,不让徐知珩化妆,怕抢了他的风头,所以,徐知珩啥也没干,甚至起床只是洗了一把脸,然后就开着车去了婚礼现场。
到了之后,徐知珩把沈泠羡交给了沈妙妙和楚歌,然后才去找魏坤航他们。
“你这男朋友,对你还挺好的。”
楚歌是从蓉城赶回来的,专门来参加林覃芸的婚礼,于是寝室四个人又聚在了一起。
“废话,羡羡男朋友不对她好对谁好,我要是羡羡男朋友,恨不得天天跟她黏在一起。”
沈妙妙伸手捏了捏沈泠羡的脸,胖了不少,捏起来的感觉更好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到那么好的老公啊!”
楚歌抱着沈泠羡撒娇,沈泠羡想了想:
“要不我给你介绍”
“好耶,羡羡最好了。”楚歌高兴了,沈泠羡作为前学生会主席,肯定认识很多帅哥。
“不过羡羡的定力还挺好的,居然没被美色所惑。”
“废话,你也不看她老公长啥样。”
沈妙妙忍不住点了一下楚歌的脑袋。
想起徐知珩的长相,楚歌没话可说了。
就他那妖孽长相,把人家羡羡迷的五迷三道的,哪还能看见别人长相的帅气哇。
“好啦,快过去吧,别耽误人家的婚礼。”
几个小姑娘欢欢喜喜去见了今天的新娘子。
林覃芸从前老是喜欢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压低了颜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却不再戴了,她也会画着淡淡的精致的妆容,去见自己的男朋友了。
跟沈泠羡不一样的是,林覃芸其实也是比她勇敢的。
无论在哪一方面来说,沈泠羡都不算主动的那个人。
他们在一起,徐知珩主动地更多。
而在林覃芸这里,她会主动,所以,主动追魏坤航,也算是林覃芸那么大以来做得最最最勇敢的事情了。
不过她成功了,不仅成功当上了他女朋友,而且还成了他的老婆。
这一天,她想,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