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这种病的患者需要喝血来促进体内血红蛋白的合成。”
林飒飒连忙说:“我也听说过。得了这种病的人不能见阳光,牙齿会变得很长,身上的皮肤会渐渐都萎缩成像木乃伊一样的。很可怕。”
欧阳台说:“还有一种人坚信喝婴儿的血液能长生不老。”
题安说:“这两种情况应该都不是。
首先受害人不是婴儿,他的身份虽然现在还无法确认,但他的年龄在四十岁上下。
其次,从受害人脖颈勒痕来看。
凶手是从被害者的身后,突然迅速地将绳子套在了受害人的颈部,背起受害者将其缢死的。
能做这样的动作,凶手不仅要身材高大,还要有一定的力气。
卟啉症患者肌肉萎缩,会出现肌无力。
受害者体重在160斤,要做出法医鉴定中‘娘背舅’这样的动作,应该会很困难。”
欧阳台说:“问题回来了,凶手为什么要喝血?”
刑警队的电话响起。
肖鸣跑过去接电话,“什么?
好的,我们马上到。”
肖鸣放下电话,神情紧张,“队长,不好了,又一个受害者被吸食了血液。”
刑警队出警。
很快封锁了现场。
发现尸体的地方在一处公路旁的水沟里。
公路附近没有监控,晚上也很少有车辆经过。
早上遛狗的一位大爷发现了尸体。
死者看起来也是一位流浪汉。
他的尸表和第一位受害者相似。
他的颈部有勒痕,颈动脉被划开。
身穿的衬衣被血浸透。
不同的是,现场没有发现矿泉水瓶和吸管。
欧阳台说:“这个罪犯居然把血液带走了,他已经不满足于现场吸血,还将血液外带回家慢慢品尝。”
新闻媒体不知道怎么知道了消息,题安他们刚到,记者们就扛着长枪短炮赶来了。
摄像机太多,法医鉴定中心简单拍照后就拉走了尸体。
尸检结果很快出来了。
这名受害者和第一名受害者的死因一致,不一致的是他还未完全死亡的时候,就被割了颈动脉。
导致他的失血量达到了3000毫升。
看来凶手犯罪升级,对血量的要求也上了一个高度。
遗憾的是,无论是犯罪现场还是死者身上,都未发现了有关凶手的信息。
题安在办公室里不断地运算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召集大家开会。
他说:“首先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有交通工具,且对于周围情况非常的熟悉。
其次罗斯莫说过,大多数连环罪案的凶手会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内实施犯罪。
他们心里会有一个作案的缓冲区。
所以我根据两个案发地点的位置,通过罗斯莫的运算模式,加上犯罪嫌疑人地理位置侧写,划定了嫌疑人可能的活动范围。
时间紧张,活动范围不精确。
第三,犯罪嫌疑人对于嗜血的渴望会让他继续作案。
我们要尽快对相关区域进行排查,并且让相关部门晚上加强巡逻。
如果遇到可疑人立刻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