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政聿又回头,“别在厨房了,一股油烟味,你出去陪陪老太太吧。”
年轻时,这位老人家并不是桑桉本地人,那会儿躲避战争,常年周转了不少城市,会讲很多地方的方言,也会讲上一些普通话。
棠茉对上她因年老才浑浊的眼睛时,还是有些不知所措,又是找着水杯又是找着热水瓶,想给她倒点水喝。
老人家却一摆手,指指身旁的小板凳,示意她坐下,然后主动攀谈了起来,问了她许多家庭情况后,虚气说道:“既你家里是从商的,那便好好听长辈的话吧,不像这村里的孩子,父母倘若做农活,一定不能顺了他们的意。”
“但这富贵家庭的孩子也有不好,我看得出你心地善良,只要花钱不大手大脚的,日后一定是节节高升的好日子。”
实则棠茉这会儿的脑袋里还都是在来之前的路上,萧政聿所说的那些话──他打算永远留在桑桉这个百无所成的小地方。
所以回答老人家的话时,有些迟钝了。
高老太太会心一笑,摸着膝盖上的毡毛毯,缓缓问道:“你喜欢小聿那孩子,为什么?”
为什么?
棠茉愣住了,似乎从来都没正儿八经地思考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包括这次萧政聿一直问她为什么想要复合,她也是回答不上来。
——总觉得,他就是该属于她的,不能被其他任何人抢走而已。
门外十几米开外的农田上,仍然是成片金黄金黄的麦子,有些早已因为成熟饱满而垂下了麦芒,却要等到大片都是如此之时,才能被收割。
“这门口的田不就是的么。”老太太忽然出声,“本来都已荒废了快要十来年,就是去年,有一个人来下了种子之后,第二天来了十几个人争着抢着要田。”
“小姑娘,人生也是这样的啊。”
并不清楚具体是哪一句话亦或是哪个字眼,蓦地让棠茉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清醒感,她像门口的麦子一样低下了头,失笑起来。
怪不得萧政聿会说,这位老奶奶是让他感到了幸福的人。
看得也太透彻,一眼见底了。
继续陪坐了一会儿,棠茉起身走到了厨房,锅里炖了很长时间的的鸡汤,香味很浓。
她背过手,在男人转身看她的那一刻,笑着说道:“我刚才只是开玩笑的,我不会为了你永远留在桑桉的。我觉得这里并不适合我。”
萧政聿点头,僵硬地“嗯”了一声。
似乎没想到这个话题会这么快又有了下文。
“你想不明白我为什么总是对你死缠烂打。”面前的小姑娘淡淡地说着,眼神里是从未有过的稳重,“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为了我们,曾经努力到了哪一步。”
他的心脏似乎漏了一拍。
棠茉抿了抿快要粘在一起的干涸嘴唇,以一种释怀的心态说道:“我放弃了,我们还是继续做朋友吧,你不喜欢,陌生人也行。直到我离开桑桉的那一天起。”
“我也真心觉得你不要选择永远留在这里,萧政聿,从上高中的时候起,我就知道,你在未来一定会是一位了不起的大人的,无论在哪个领域里都会闪闪发光。”
“一切都是——只要你想。”
也,从来都是。
半晌后,棠茉才听到身前的男人哑着嗓子,回答了一声:“好。”
不知道是应了哪句,或者是两句都一起应了。
她点点头,往厨房外面走去,“我不想留在这里吃晚餐,我先走了。”
狠话她也会说的。
一直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