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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金蚕圣蛊不认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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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只要一听,就会感叹操淡的世界。

人类强大靠异兽,异兽强大靠变异。

盖因千年前,六界领袖因为一个女人打了起来。

那一战天地变色,日月无光,空间破碎,法则丢失,世间生灵万不存一!

要说幸运的是,被打成碎片的世界竟然顽强的活了下来,成为域的世界。

域按大小被分为宗域,国域,州域,府域……各域之间隔着时空乱流。

“以前的人类飞天遁地,现在又为何只能靠咱们?”

“嗐,人类因为一点儿恩怨情仇,就将世界搞得四分五裂,灵脉断绝,好好儿的仙灵之境,成了末法时代。

为了保住最后一点儿生机,天道将人类的潜力彻底封死,并用残余的法则将低级的林木花草、飞禽走兽点化,几经发展,便有了我们异兽一族。”

“我主人想去隔壁野猪屯(域)赶集,不知道我怎么才能护住主人穿过时空乱流?”

【绵绵?绵绵?】

“好了,那是另外的问题了。不说了,不说了,我主人叫我回家吃饭了!

小刺猬,诚惠,3晶币。欢迎下次再找我打听。”

一只流光溢彩的金色甲虫居高临下,下方围了一圈儿的小动物,只见周身金光一闪,小刺猬抠抠搜搜放在地上的晶币就不见了。

“绵绵,你刚才做什么去了?我唤半天你都没应。”

竹林间的院子里,一名身材修长的少年自顾的摆着碗筷。

他眉骨高立,眼眸深邃,幽深孤傲的目光让他像一头野性难驯的狼。

因为做事衣袖被高高的挽起,露出古铜色的手臂,流畅精瘦的肌肉线条里,藏匿着让人难以想象的能量。

满头墨发尽数被蚕丝彩绳编成细辫,红黄蓝三原色在衣服上激烈碰撞,带来极为浓郁的异域风情。

即使发端不见宝石,脖颈、腰间、手腕上不见奢华的银饰,也依然能从少年周身散发的气势上,窥见曾经的尊贵与显赫。

“衍衍,我刚才做好事去了!”

拇指大的金色甲虫熟练的落在少年肩上,翅膀收缩时,抖落一片金光。

听到衍衍这个称呼,少年抽了抽嘴角。

“做好事?嗤,我看是骗钱去了吧!”

少年挑眉,明明是讨打的嘲讽表情,偏偏透出一股子野性的呼唤。

少年是圣医族的少主姜衍,傅笙笙今世陪伴的主人。

虽然傅笙笙认为自己变成了让自己掉鸡皮疙瘩的蛊虫很惨,但与姜衍相比,简直好太多了。

这一代宿主姜衍,实惨!

传言圣医族嫡系之血能活死人肉白骨,三年前一群不速之客进到圣医族所在,不仅生取了姜衍一碗心头血,还将圣医族上下屠戮殆尽。

若非傅笙笙忽然从金蚕蛊一举变异为金蚕圣蛊,带着姜衍从青川府域逃出来,恐怕圣医族就此灭绝了。

作为圣医族圣蛊一脉,被姜衍从小以心头血养大的本命蛊绵绵,傅笙笙花费整整八成力量,才将姜衍给救了回来。

不过命是回来了,本源却依然伤着。

三年里,为了给主人挣药钱,傅笙笙从一只高贵冷艳的金蚕圣蛊,变成了招摇撞骗,哄低级异兽小钱钱的“江湖百晓生”。

唉,家里的重担全压在虫虫身上。

这个家没有虫虫我呀,得散!

“你情我愿的事,怎么叫骗呢?再者说,打听消息不需要我花费时间吗?”

不知道技能还是什么,她这只金蚕蛊有极高的万物亲和力,只要她想,便可以与一切生灵交流。

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消息,就是从这些渠道来的。

傅笙笙高傲的冷哼一声,接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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