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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教《抡语》的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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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洪武十三年。

应天府一处普通村庄学堂。

“先生,朝闻道夕死可矣什么意思?”

小男孩眨巴眨巴大眼睛,看向一名青年,眼中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

“朝闻道,夕死可矣。就是说早上打听到你家住哪儿,晚上你就死定了。”

青年头戴方巾,一袭青衫,宽袍长袖,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仪表堂堂,一副温文尔雅的书生打扮。

“我懂了。”

小男孩开心地点点头,指向《论语》上的另一句话,“先生,这句君子不重则不威又是什么意思呢?”

“君子不重则不威,就是说君子打人下手一定要重,不然不足以树立威信。”青年翘着二郎腿,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既来之,则安之呢?”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了,就安葬在这里吧。”

“三人行,必有我师呢?”

“三个人在一起走,把他们打一顿,一定有一个愿意拜我为师。”

……

青年名叫张笙,一年前从现代穿越到明朝洪武年间,他没有穿越成王侯将相,也没有穿越成富甲一方的土豪,而是穿越到一个穷秀才身上。

这让张笙吐槽了大半个月。

本以为会因为穿越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却是掉坑里了。

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能干什么?做肥皂?制纯碱?提炼精盐?

可惜,这些张笙都不会。

在不知道会穿越古代的前提下,谁吃饱了没事儿学习制肥皂制纯碱的工艺?

除此之外,现代人知道历史走向。

张笙曾尝试过找朱元璋自曝身份,跟朱元璋说,朱大爷,老子是未来穿越来的,想要延续你的大明江山,两百多年后记得干掉一个叫努尔哈赤的人,你也不用太感激我,给我一万两黄金就行了。

结果可想而知,被人当成疯子赶出去。

现代人穿越到古代,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牛逼。

唯一的好处是古代识字的人不多,张笙作为村里唯一的读书人,便肩负起培养祖国花朵的重任,不至于饿死街头。

清河村的人都是文盲,张笙教得对不对,村里人也不管。

一手拿着《论语》,一手拿戒尺,行走在十几名幼童中间,“来,大家跟我读,有朋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学堂里响起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

上完课,张笙给学生们布置家庭作业,每人把《论语》的《学而》篇抄两遍,离开学堂。

夏末初秋,天气依然炎热。

这才早上九点多,阳光就让人有些难以忍受。

张笙来到清河村外一条小河边,从河滩草丛里找出一个简易“杠铃”,一根木棍,两端固定两块石头。

以前张笙喜欢健身,古代没有健身房,就自己做了个杠铃

脱下上半身的衣物,露出一身健壮的倒三角腱子肉。

现代的健美运动员大多是靠氮泵或者蛋白粉练出来的肌肉,华而不实,古代没有蛋白粉,张笙一身肌肉全是他一年辛苦锻炼出来的,爆发力惊人。

将近一米九的身高,一身熠熠生辉的腱子肉,单打独斗,没几个人打得过张笙。

不过,作为一名读书人,张笙还是提倡以理服人。

当道理讲不通的时候,再让对方体验一下《抡语》的力量。

张笙抓起杠铃,不停放下又举起,肌肉块块隆起,沐浴着阳光,汗如雨下,充满阳刚之气。

“肆意挥洒青春与汗水的感觉,太棒了。”

张笙举完杠铃,趴在地上做俯卧撑,一口气做了五百个。

“张秀才,又在锻炼身体呢。”

这时,树林里走出一道倩影。

来人身材纤细,容貌姣好,三十出头的样子,是张笙的邻居陈美婷。

陈美婷走到张笙身边,目光落在张笙强健的肌肉上,看得发呆,移不开视线,暗暗咽了咽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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