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安安静静地接着一杯水慢悠悠地喝着。然后,他看着我和小乖乖的互动,大概觉得很有意思,所以也就和我攀谈了起来。
“小姐,你家的猫好通人性呀!”大叔看着小乖乖。
我摸着小乖乖的头,也回应着,“它确实很聪明的。”
“它多大了?”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呀!”反正这一时半刻还轮不到我,我就继续和那男人聊着天,打发着时间,“其实它之前是流浪猫,只是我昨晚回家刚好碰到它了,就打算养着它了。”
男人了然地点点头,“了解!”
然后我秉着礼尚往来的美德,也顺势问起他来,“您来这边也是给您家的毛孩看病?”
男人笑着瑶瑶头,“我家里没养宠物。”他喝了一口水,“我就是来这里转转。”
“喔!”我点点头,心里道,果然大城市,藏龙卧虎的人太多了(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然后,我们就没啥话头了,他继续喝着他的水,我也继续和小乖乖玩。
终于轮到我的号了,我和那男人道了别,赶忙把小乖乖抱进去,说了一下它的大概情况。
然后请医生帮忙给看一下它多大,打个驱虫药,然后推荐一下这般大小的猫咪适合吃的食物,我洋洋洒洒地记了一张a4纸那么多,想来自己是真的养了个小祖宗了。
不过,关键的是,我现在才发现,原来小乖乖是个小女生,而且才一岁多。所以,它也算是从出生就开始流浪了。我顿时很心疼它,并暗暗发誓,之后的日子里,一定要好好照顾它。
不过还好,在宠物店里顺便买了个猫包,暂且也算是今天小乖乖的容身之处吧!毕竟一会要买很多东西,可能会照顾不到它。
只不过,小乖乖似乎对那个猫包很有抵触,我好说歹说,才把它劝了进去。
然后我带着小乖乖”杀“到商场,大肆购物,终于初步采购好了小乖乖近期的伙食和小猫窝,等我拖着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到公寓楼下时,我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背影。但我也没好好看,谁叫我出门着急忘了戴眼镜!(近视300度,不戴眼镜,正常的生活没问题,戴眼镜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我也没好好看,反正就使出我的“洪荒之力”,背着小乖乖,一步一步地把那些东西给搬到楼下。
这时突然来了一双手,拖住了我即将要掉下去的大袋猫粮,离得近了我才看到,原来是他——凌宥谦。
人既然帮了咱,咱也不能小气,说声谢谢总是必要的,“谢谢!我自己来!”
他没有说话,反而是从我手里接过那袋猫粮,轻轻松松地拎在手上,然后眼神示意我,“还不走?”
我想从他那接过去,但他就是不松手。算了,免费的苦力,不用白不用。
然后我就带他上了电梯,到了家门口,我对他说,“谢谢你了,不过我到家了,”我指了指猫粮,“这个你可以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