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抬头!
紧接着。
窸窸窣窣
一阵声响跑进了更深的树丛里。
方群的视野顿时没茂密的树丛阻挡,无法再继续瞄准射击。
第二次,又失败了。
一次失败是意外,二次失败是巧合。
那么第三次呢?
这回还未等方群等人靠近,目标的鹿群便像受到惊吓一样,四散而逃!
方群觉得奇怪,回头看了一眼众人。
阿大、石头和新与之面面相觑,脸上都是迷茫。
三次靠近,三次都失败了。
这绝不可能都是巧合,必然是有原因的!
方群轻触了一下下巴,思考中忽然想到什么。
于是立即对新说:“新,你转过去。”
“啊?”
新一脸懵逼,但还是照做了。
他转过身去,背上扛着的山羊映入到众人的眼帘。
果然如此!
方群很快便发现了问题所在,就是新背在身上的那只山羊!
那山羊虽然已经死了,但血液并没有立刻凝固,大量的鲜血流出在新的背上沾染了很大一块。
动物的嗅觉远比人类要灵敏得多,因此方群他们一靠近,野鹿就会因为嗅到危险的气味而迅速逃跑。
发现症结之后,方群让新留在原地,他带着石头和阿大继续跟踪那群逃离的野鹿。
听到这个安排的新不太高兴,他本来想好好表现一下,结果却分到了一个看管猎物的边缘工作。
但不高兴归不高兴,新没有拒绝,和无法拒绝,因为这是首领的命令
于是乎,新悻悻的留在原地,方群、阿大和石头紧跟着鹿群逃离的方向追了过去。
比起山羊来说,野鹿是一种更加机警而且容易受惊的动物。
由于之前的靠近彻底惊扰了鹿群,它们足足跑了有两公里才慢慢放松警惕。
为了等待这一刻,方群带着石头和阿大足足在远处跟了一个多钟头。
终于机会来了。
方群小声的把计划告诉给阿大和石头。
“都听明白了吗?”
阿大和石头同时颔首:“明白了!”
“好,散开!”
接着方群让他们散开,一切按计划行事。
阿大和石头都很聪明,以前抓不到猎物主要是因为没有技巧,一看到猎物就莽撞的往前冲。
这一次,方群教会了他们耐心。
等到两人散开到预定位置,方群抬手拉弓。
捕猎最好的方式就是一箭毙命,如此可以免去猎物受伤逃跑,猎手耗力追击的时间。
有了之前射杀山羊的经验,方群知道射脖子没用,无法让动物迅速毙命,因此这回他盯紧了目标野鹿的脑门。
瞄准后,没有丝毫犹豫的松开弓弦。
生牛皮制成的弓弦韧性十足。
霎那间。
咻!
一支石箭快速飞出。
随后精准的落到了他瞄准的目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