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勋是个行动力极强的人。在知道自己要调去市公安局的时候,便开始全方位计划后续的事情。比如岑雨初的工作安排,住处,还有组织上安排的其他事情……
正月十五已过,潘国勋先到市里报到,准备事先布置一下新家,等岑雨初过几天时间将村里的事情安排好,再将她接到过来。
身为资深死党的秦穆免不了要被抓来当壮丁,刷房子买东西搬家具……
潘国勋找的是一处“豪华”筒子楼,一共四层,每层八户由一条外走廊连接,一户两间房外加一个厨房,楼梯拐角歇台处有两个厕所。
比清风厂附近那个一层连着十几个10平米的单间,一层只有公用厨房、楼里没有厕所,只有外面的斜坡拐角处设立一个公厕的筒子楼要好得多。
楼道看起来和后世的大学宿舍楼道类似,却要简陋许多——一条长长的,光线昏暗的走廊,即使外面艳阳高照,晴空万里无云,阳光也很吝啬于驻足这里。
这里住的人要么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厂的干部,要么是已经结婚生子、家里两口子都是在厂子里干了十年以上的双职工家庭,资格不够的根本无法享受筒子楼的住房待遇。
潘国勋选这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这栋楼离岑雨初即将入职的市医院很近,步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隔两条街就是供销社,买东西很方便;出了供销社再往东南方向走,不远处有个新华书店,闲暇时间方便岑雨初逛逛。
最重要的是,这栋楼很安全。来来往往的人都是常年在市里工作的,不少人有工作业务往来。
虽然免不了八卦闲聊,但大家都很热情又乐于助人,彼此间都能混个脸熟。别说是小混混,就算陌生人来了都会吸引楼里人的注意。
潘国勋刚来的时候同层楼的各家住户有不少出来看热闹的。知道他是新调来的市公安人员,更是表现出十二分的热情。
看着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大男人大包小包的往楼里进,一路上就有不少打招呼的。
进了屋后,秦穆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哎我的天,总算弄得差不多了,这几天下了班竟往你这跑了,可累死我了。”
说完又起身拿暖瓶倒了杯水喝,张望了一圈道: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别说,搞得真挺像那么回事。想当初在部队的时候住着大通铺,属你的东西最少。再瞧瞧现在,啧啧啧,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潘国勋一边整理东西一边说道:“你一个住着单身宿舍的大龄男当然体会不到有老婆的幸福。”
“你这人真是够了!累死累活帮你干好几天活,现在用不着了就拿话挤兑我,真够讲义气的!”
“少叫屈,说得好像我净占你便宜一样。”
从面上看,秦穆怎样看都比潘国勋更擅长社交。可事实上,潘国勋才是那个打通各路人脉、将优势发挥到极致的人。
要不是潘国勋,秦穆也不能帮他表哥搞来那批收音机、电视、电风扇还外带了几双回力鞋。
秦穆被噎得无话可说,只得转移话题道:“用心布置了这么久,你媳妇儿什么时候到?”
“明天。”
“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积极,买了这么多东西。”
秦穆刚掏出一颗烟,没等下一步动作就听潘国勋呵声道:“别在这抽烟,要抽回你宿舍去抽。”
“又不是没在你跟前抽过,哪来这么多臭讲究!”秦穆嘴上抱怨着,还是得老老实实把烟收回去。
“明天雨初就来了。你弄一屋子烟味儿,一时半会儿散不出去,呛得慌。”
秦穆:“哦”。
一提起这个,潘国勋突然想到一个事,“不提这茬我差点忘了,给你介绍的那批货源你是不是还没捎去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