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经过三年多的修炼,成果还是很显巨的,比如他的力量速度就比修炼前提升了三四倍。
在桃源村一个年轻的猎户扛起一头二百斤的野猪不费劲,他能扛起六百斤的大野猪满山跑。
速度上,山中的野兽没有比他跑得更快的,所以他连猎犬都没有养,因为没那必要。
当然之前他家是有猎狗的,不过秦霸死后,猎狗就绝食而死,从此秦峰再也不敢养猎狗了。
这点养过狗,经历过狗狗生离死别的都知道。
还有五感上也大大超过普通人,所以他才一直坚持修炼那本功法。
“看来先得学会这个世界的文字,才能继续修炼。”
秦峰可不敢再修炼这本功法,好不容易老天爷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还有个美娇妻,他可不想死。
桃源村的村民绝大多数大字不识一个,可有一个现成的人就识字,那便是他那便宜岳父,杨贤作为桃源村唯一的大夫,自然是识字的,不然也看不懂医书。
秦峰躺在床上百般无聊,他试着起床,走向挂在墙上的打猎工具。
首先是一把猎弓,是他花了两颗熊胆一对熊掌定制的硬工。没五百斤臂力根本拉不开弓弦。
秦峰身体虚弱没有去拿弓,目光转向箭袋,里面放着整整齐齐五十根上好的铁箭,光箭头就一两银子一个,不过箭头可以反复使用,算起来也不贵。
最吸引眼球的是一把剔骨刀,秦峰取下刀,刀长一尺两寸,重十多斤,拔出刀,刀背有一指厚,刀身细长,散着寒光。
听养父秦霸说这把刀和那本功法一样,都放在他的襁褓之中。
此刀斩铁如泥,落可破石,十分的锋利。平时打猎他便带着防身,打到大猎物,就拿着剔骨刀放血去内脏。用起来十分的顺手。
最后一件是一个牛皮袋,里面装着弹弓和一些铁丸。
平时打猎,小动物就用弹弓。尤其是打飞鸟。射箭浪费。再说弓箭数量有限,弹弓用石子也可以攻击。
别看弹弓小,可是铁树枝打磨成的,皮筋也是虎筋练制而成,百米之内可打穿鹿头。
看着这些打猎工具,秦峰有种想立刻就去打猎的冲动。可惜他现在的身体根本去不了,连喝了几碗凉水,才压制住心中的澎湃。
接着走往厨房,厨房是最大的一个房间,估计有六十几个平,房梁上挂满了腊肉,有些已经熏得黑黢黢的,有些才微微变色。
秦峰割下一块金黄的腊肉,他打算做一个白米饭焖腊肉,做法简单,可是很香很好吃。
把腊肉切成片,等米饭半熟的时候铺上去,没多久厨房便香气四溢。
前世的秦峰是不知道做这些的,可这世有经验,做起了也不生疏。
等做好饭菜,阿珍端着一个砂锅走了进来,阿珍是她的小名,她本名叫杨淑珍,不过村里人都叫她阿珍,显得亲切。
“峰哥,怎么自己做饭呢?我都为你准备好了煲乌鸡汤,来试试味道咋样。”
阿珍把砂锅放在木桌上,接着很自然拿出两个陶瓷碗,盛了一大碗放在秦峰的面前。
秦峰喝了几口鸡汤,不由得幸福感满满。
“阿珍,你的厨艺又精进了不少,以后我可有口福咯。”
阿珍笑盈盈的坐下,给秦峰又盛了一碗鸡汤,自己坐下吃饭。
“阿珍啊,我想给咱爹认字,你看咋样?”
“嘿嘿,你还想识字?记得小时候,爹教我们识字的时候,你可是跑得比兔子还快。”
“活到老学到老嘛,会认字总归不会错。”
阿珍见他一脸认真,便收起笑容说道:“爹可忙了,白天要给人看病,晚上还要制药,要不你先跟我学认字吧。”
“那敢情好啊,阿珍老师,人字怎么写?”秦峰打算从简单的字开始入学。
阿珍说了句稍等片刻,便急匆匆的跑回去拿来笔墨纸砚,放在木桌上写了个人字。秦峰接过毛笔,也在旁边写了个简化的人字。
阿珍狐疑的看着秦峰写的字,问道:峰哥,你这写得什么字?
秦峰笑笑回道,不是字,就为了方便记忆。
接下来秦峰又问了几十个简单字,阿珍写一个他就在旁边写一个简化字。
阿珍看着一张纸都写满了,便柔声说道:
“峰哥,识字要一步步来,今天就学这么多吧,阿爹那边还挺忙的,我要过去帮忙了。”
秦峰没挽留,拿起纸张认真的记字。
好在这个世界的字虽然复杂了些,但也有规律,记起来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