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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拳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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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那黄毛,只觉得小腹一紧,要不是反应的快,只怕就失禁了。

这一堆富二代直接瘫软在地,仿佛整齐给明媚磕头。

咚,又一声。

这是第二个头。

宋世安抬起脑袋,额上一片青紫。

明媚心里咋舌,这个头磕的真实诚啊!

又是咚的一声。

第三个。

咚。

第四个。

咚。

第五个……

宋世安磕了整整十个头,头上青紫色的包高高鼓起,若是颜色变成肉色,然后这个包再大一点,宋世安可以直接去cos南极仙翁了。

十个响头过后,宋世安依然跪在明媚面前:“明小姐,不知道我有令您开心一些吗?”

明媚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有有有,我太开心了。不错不错,很有诚意嘛!”

宋世安勉强笑了笑,明小姐觉得有诚意就好,明小姐开心了就行。

虽然在传言中明家也是百年世家,他宋家也是百年世家,但这种傻话谁信了谁就是下一个徐龙父子俩。

京都王府胡同二号院明家,越了解越觉得恐怖。

徐龙父子俩在明小姐面前就如同蚂蚁。

他宋家的确比学龙父子俩厉害。

但是,蚂蚱再怎么比蚂蚁厉害,大象的脚跺下来依然要死。

瞧着明媚脸上露出了些类似开心的笑容,宋世安心里面才悄悄松了口气。

“会调酒吗?”明媚突然问。

宋世安谦卑的点着头:“学过一些。”说完后,宋世安自然而然的走到吧台后赶走了调酒师:“您想喝点什么?我给您调。”

“拉莫斯金菲士吧,想尝尝。”

宋世安僵硬地笑了笑:“好的。”

说完以后,宋世安瞪了一眼身后差点笑出来的调酒师,取出了奶油蛋清和酒等等。

明媚脸上带着期待的笑意等着。

拉莫斯金菲士是一个叫拉莫斯的酒吧老板发明的鸡尾酒,因为配方中有奶油和蛋清的成分,想要做出一杯成功的拉莫斯金菲士至少需要一个调酒师摇十来分钟。

许多比较火的酒吧老板为了节省时间都把这杯酒加在了禁点名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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