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车在崎岖的路上行驶,周边都是山野农田。
陆修所在的村庄,陆是大姓,所以这个村叫陆家村。
陆家村地偏,靠近大山,离最近的兰花镇有十多公里路,其中一半又是山路,山路最是难走。
她庆幸有个牛车,不然这两条腿在半路上就废了。
据说今天是赶集日,所以几位大婶才相约一起去镇上。
路上大婶们热情不减。
拉着柳倾倾一块闲聊起来。
“小修这还是很不错,会疼媳妇,这小子平时去镇上都不坐牛车,你看,你俩现在去镇上他都不舍得你走路,小姑娘找男人就得找小修这样的!”
说这话的是身宽体胖的牛大婶,就住在村头。
另一个嘴角带着媒婆痣的李大婶,又一脸唏嘘的接话道:
“就是,倾倾啊,别看小修腿脚不利索,但小修这小子人勤快!品性也不错,要是像李老二那闺女嫁的那男人才是作孽哦!好吃懒做,脾气暴躁,屁本事没有,还爱打女人!把女儿嫁到那家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那混子,就是欠收拾!”坐的稍远的一个身材瘦小的婶子气慨道。
“谁说不是呢!前两天李老二在省城上工的两个儿子回来,直接打上门,要没人拦着,早就把那混子的胳膊给卸了!这两天见他顶着满头包,在村西口,老实的耕地呢。”
“哼,活该!”
婶子们东拉西扯,谈着家长里短。
柳倾倾坐在牛车上,陆修跟着牛车一瘸一拐的走着。
腿上的缺陷,根本挡不住他前进的脚步。
这么长的路程,这股子坚持,不可能是习惯,是生活的迫不得已。
路并不好走,烂泥石头混在一起,牛板车一颠一颠的,好在她早上并没吃什么,不然铁定吐一身。
大约一个时辰后,终于见到了小镇的影子。
到了小镇,几个婶子挥手告别,赶牛车的大爷说两个时辰后在这镇口集合。
赶集日非常热闹,小镇的人非常多,几乎是人挤人。
好几次她差点与陆修挤丢。
周围都是恶心的臭味,有许久未洗澡的汗臭,还有其他夹杂的各种难闻腥臭,这种环境她不太习惯。
“陆修!”每次快见不到陆修了,她就立刻惊惶大喊他的名字。
最终一只布满茧的大手将她突然拽紧。
沉闷的声音传来,
“跟着我。”
声音让人十分安定。
并不健壮但却结实的肩膀挡在她前面,带着她穿越人群。
陆修走得很快,带她往人稀疏的地方。
他的目的很明确,领着她走进了一个叫小巷子书斋的店。
小镇里大多都是干农活的泥腿子。
一个村里有那么一两个人识字就不错了,只有大户人家才会读书识字。
所以走这条路的人也不多。
进书斋的人很少,主要还是贵。
书本,笔墨都是奢侈品,消费极高。
但陆修却带她直接走了进去。
这人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他带她来这干嘛?
“刘掌柜!”
书斋不大,五六十平米的样子,旁边有间茶室。
一个六十岁左右身着朴素的老者正闲情逸致的懒人靠在软垫上,手中拿着一本《将军追妻》,另一只手拿着小茶壶,有一口没一口吸溜着。
陆修喊的人正是他。
这老头,日子看起来挺滋润的,这应该不可能四十岁吧?
“嗯,来啦?”
老头瞄了他一眼,在往他身边的柳倾倾身上瞧了瞧。
最后落在二人牵着的双手上。
脸上露出吃瓜的兴奋,
“你今天演的这是《失忆贵娇爱上我》?”
陆修放开她的手,冷毅的脸上露出一抹奇异的赤色。
“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