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子川。
在我被押上刑场之前,知道这个名字的人,都叫我一声子川先生。
在我要被砍头之后,众人只会鄙夷一声:
“咦~那个谋逆贼啊!”
谋逆死罪,诛九族那种。
我不仅谋逆,我还游走四王之间,撺掇怂恿他们谋逆。
虽然他们本身就有反心,但能加快他们谋反的速度,我还是很满意的。
嗨,倒也没有那么满意,主要是成就感吧。
毕竟,最早最早的我,不过小倌馆一个稍显出众的小倌而已。
啊,我这样的人,能将太傅、四王玩弄股掌之间,确实成就感让人比较爽。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想来那等圣母心性的人,定然会觉得,我一定是有什么苦衷。
或者说,我一定有弥天大恨,才会想要颠覆大盛皇权。
啧,虽然是努力想为我洗白,但我真是蛮讨厌这种人的。
我没有苦衷,我就要发疯。
我就是要看看,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权贵,甚至照顾过我生意的权贵,摔在烂泥里是什么模样。
事实证明,再贵的权贵也只是血肉之躯,也只是个普通人。
有些人,甚至比普通聪明人还要蠢很多。
能够高高在上,不过是胎投得好。
掉进泥潭的时候,也同普通人一样,甚至更加的狼狈。
什么?天下苍生?黎民百姓?
他们都没管过我死活,我为什么要顾及他们死活?
想当皇帝吗?
以前当小倌接待权贵的时候,倒是想过。
在极尽屈辱的时候,我有想过,若是我手握重权,这些人还敢这样吗?
事实证明,他们真的敢诶!
就连腿都废了,也没有一个人是老老实实的,总想着取皇帝而代之。
啧,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我不使坏都说不过去。
至于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我还得好好回忆一下。
哦,我想起来了。
那是我被卖进小倌馆六个月十二天零三个时辰。
我正在接客人们。
是的,客人不是一个。
是我的老主顾,说我身上有股读书人的气质,他很喜欢。
他的朋友们也很喜欢。
没办法,暴发户就是喜欢那些,自己够不着的特质。
比如书卷气,比如清冷傲骨。
但我是装的,是小倌馆的调教郎君,根据我的气质,专门量身定做的方案。
“你这双眼睛,若是不笑,真是暴殄天物。”
“你这漂亮的肩背,挺得越直,就会有越多人想折断它。”
不得不说,我虽然是从一对渔民夫妇手中买来,但我学东西真的很快。
除了刚开始一股子鱼腥味,不过半个月,我就完全脱胎换骨。
我的眼里时常带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我脊背永远挺直,即便被折腾得死去活来。
果然,我出名了。
出名好啊,出名了,我就能自己挑选客人。
看得顺眼的,银钱给得多的,都是我的首要挑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