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这么说,你好歹是个富二代。”
黎玉娇露出了“和善”的微笑。
“我要不是富二代,你当初会那么容易就答应嫁给我吗?”
秦景皓低声嘀咕了两句就没说话了。
当初认识黎玉娇的时候,他还以为黎玉娇是个小鸟依人,娇滴滴的小姑娘,娶回家之后才发现原来是母老虎。
他真的被骗得好惨,奈何结婚证已经领了,婚礼也办了,孩子也有了,他还能怎么办呢?
看着黎玉娇怀胎五月的肚子,秦景皓只能认命,边在家办公边陪着她,以免她一个人在家出意外。
……
“这种事不应该是小说里才会发生的吗?为什么会发生在我室友身上?”
看到一连串关于白泽和墨颜的微博热搜时,郑薇的心情颇为复杂。
虽然她以前也写过差不多剧情的总裁文,但发生在现实中还是太魔幻了。
白泽是她的三个大学室友里家境最普通,运气最差的一个,难得成了新星娱乐有限公司的签约艺人,还拍了一部大女主剧,就跟墨颜发生了这种“丑闻”,这不是坑她吗?
“不行,不能让泽泽一个人孤身奋战,我得帮她。”
郑薇正这么想着,忽然发现微博的热搜变了,被顶在最上面的变成了白泽发的宣传《药凰》的官方微博,没忍住点进去看,还顺手往下翻了一下评论。
“刚刚不是还说白泽没有微博吗?怎么一下就有了?”
“还以为是对墨颜的回应,结果是《药凰》的预告片,难道是委婉的回应吗?”
“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演《药凰》的女主的演员不仅漂亮,演技还好吗?”
微博底下众说纷纭,大部分的人还是在讨论白泽跟墨颜的关系,只有少部分的人认真地看了预告片,对预告片本身进行了评论。
“白泽不是没有微博吗?这是临时注册的吗?”
郑薇记得白泽没有微博,而且白泽说过不打算开通微博,连忙截了图发给白泽,问她是怎么回事。
“这是公司安排的,公司需要对我拍的戏进行宣传,用我的名义注册了一个账号。”
白泽几乎是秒回。
她正好在跟陶莹聊天,看到郑薇也发了消息,趁着间隙回了。
“原来是公司的安排,那就不奇怪了。”
郑薇看到了白泽的微博主页上的官方认证,这跟她的签约网站给她弄的一样,只不过她的是自己管理,网站不会插手。
“你们公司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会帮你安排水军控制舆论导向吗?”
郑薇曾经也写过娱乐圈文,对娱乐圈的操作还是比较熟的,只要新娱肯花钱买水军控评,舆论的控制就会变得简单得多。
“应该不会吧,如果买水军被发现了,舆论会变得更加不利的。”
白泽还没有想过要通过买水军来控制舆论,从微博的舆论导向来看,墨颜多半也没有选择这样做,不然的话,现在的舆论不可能完全倒向对她跟墨颜不利的一边。
“只要不被发现不就行了?泽泽你怎么还是这么单纯呢?”
郑薇简直是“恨铁不成钢”。
她一个混网文圈的都没这么单纯,白泽既然要混娱乐圈,怎么还能跟以前一样单纯呢?
“我知道买水军这种行为本身不好,但现在的情况是你本来就是被污蔑的,让水军来帮你洗白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不对,不能叫洗白,是澄清才对,你本来就是清白的,是那些人心太黑了,只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跟风污蔑你。”
“不行,我忍不了了,我要去发动我的粉丝帮你澄清。”
郑薇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点得飞快,不到一分钟就打出了一连串的文字,一股脑地发给了白泽。
看着郑薇义愤填膺的话语,白泽有些哭笑不得。
她这个正主都没这么生气,薇薇实在是太可爱了。
“你先别去,公司现在的安排是让我跟墨颜炒cp,我也答应了会配合,只要等到热度过去了就好,我不会被安上情人的标签的。”
白泽心平气和地安慰郑薇。
“什么?你居然真的要跟他炒cp?难道你忘了我们当初的约定吗?”
郑薇连发了三个震惊的表情。
说好了单身一起走,泽泽怎么能背着她组cp呢?
“只是扮演情侣,我毕竟是他名下的公司的签约艺人,帮忙维护公司和老板的形象也是我应该做的,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对墨颜落井下石。”
白泽特别强调了只是扮演情侣。
郑薇跟她是关系最要好的大学室友,她是绝对不会泄露她们的聊天记录的,把这些事都告诉她也没关系。
“其实就算是不考虑这些,我也付不起违约金,如果是因为我的关系导致《药凰》无法正常播出的话,我就要赔偿一千万的违约金了。”
白泽也是个现实的人,只要能渡过这次的危机,跟墨颜扮演一段时间的情侣也没什么,总好过背上一千万的负债。
“这违约金不合法吧?”
郑薇一看到“一千万的违约金”就皱起了眉。
她爆火的小说只有一部,现在全部的身家加起来也不到一千万,想要帮她赔偿也是有心无力。
“艺人跟公司签的不是劳动合同,在演员的个人行为的确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让艺人赔付违约金是不违法的。”
白泽在签合同的时候就问过陶莹了,艺人签约合同有违约金的设置是合理的,因为它的本质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合作协议,是由双方商定的,只是由于公司是强势的一方,才会出现基本是公司制定规则,艺人遵守规则的情况。
艺人是没有办法跟公司平起平坐的,合同注定是不公平的,如果艺人不能接受,就不要签约,签约了就得遵守规则,这基本是全行业默认的。
“完了,我还以为是不合法的,我写小说的时候都没写那么多,甚至我还让主角告了公司……”
郑薇突然发现她可能是个“法盲”,明明查过资料,却还是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