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徐朝宗,另外两个人对盛韬的“真爱”很感兴趣,跟在他身后不停追问。
“咱们系的,还是外系的?”
盛韬终于确定了明天的穿着,抽空看了眼手机,孟听雨依然没有回复,他将手机锁屏。
“不是,新闻传播学院的。”盛韬回,“大一。”
王远博啧了声,“还真是辣手摧花,大一学妹才刚报到多久,你这就盯上了?韬哥手速果然一绝。”
盛韬没搭理这话,但笑容很荡漾。
“认识多久了?”
“今天认识的。”盛韬也不愿意透露太多,“反正我还在追,我真的特别喜欢。”
徐朝宗只在听到新闻传播学院时愣了一下,但很快地就平静。
“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着你去玫瑰园了。”王远博叹息,“我最近真有点烦,这都大二了,感觉什么大事都没解决,女朋友没找到。”
徐朝宗又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个宿舍的入侵者。
也就是这个年龄段的幼稚男生会把找女朋友当成是人生中的大事了,好像是随时要求偶的低等生物。
徐朝宗跟室友的关系不算很好,大学四年也没处成过命的交情,倒是毕业后,跟王远博有了工作上的交集,两人这才熟起来成为了真正的朋友。看着现在宛如低等生物的王远博,徐朝宗在心里摇了摇头,他即便现在心里有了计划,也不会找上王远博合作,现在的王远博没有后来的能力跟手段,就不必带他拖后腿了。
跟孟听雨准备离婚手续的时候,王远博劝了他很多次。
王远博甚至称孟听雨为糟糠之妻。
徐朝宗当时看王远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发疯的傻子。
“老徐,人家听雨为你付出这么多年的青春啊!”王远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没有良心,当时你爹你妈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听雨忙强忙后跟医生打交道,你俩当初多好,结婚的时候谁不羡慕,有几个是能从学生时代走到结婚,你们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妈陪在你身边的时间说不定都没听雨时间长,那是亲人啊!”
徐朝宗觉得这话很刺耳,冷冷道:“这话你不如跟她说。”
“是她要离。”
王远博怔住,反应过来后,又是另一幅双标态度,“听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没做到位,我说过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钱也是赚不完的,再说了,你现在的成就还不够吗?还是把时间留给家庭。你总会老的吧,总会退休的吧?到时候你身边真没她了,你后悔都没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说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踏入过孟听雨的内心世界。
他甚至到现在都没想通,她为什么要离婚。
年少时,很容易便能感应到爱情的存在,爱或者不爱对方,心里清楚,可没有人知道,当跟一个人在一起十八年,对方成为了一种习惯后,该如何辨别爱情是否还在。没有人知道,但有过来人总结了另一套经验:爱情会变成亲情。没有人会否认亲情比爱情更重要,更难以割舍。
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有情不就够了吗?
盛韬他们的话,仿佛是一阵风,都没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没听,洗过澡后躺在床铺上,目光逐渐深沉,不该再去想关于前世的种种了,无论是因为什么,他已经回到了过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孟听雨一夜好眠。
醒来后也才九点钟,慢悠悠地洗漱,为了表达自己对重生后第一次约会的重视,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个头。书桌略显杂乱,摆放着几本书,还有护肤品化妆品,刚入学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员大力推销买了一堆破烂儿。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保养的理念,护肤品只有简单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没有精华眼霜。
这三件套加起来也没超过一百五,孟听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远的记忆中,对这个牌子毫无印象。
化妆品也都是野鸡牌子。
孟听雨现在格外爱惜这张脸。没有丝毫犹豫,将这些化妆品都扔进了垃圾桶,最后是素面朝天出门。
可能是习惯带妆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别扭,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下楼时,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职。她不能要求父母调整她的生活费,毕竟他们为她付出的已经够多了,现在只能靠自己来提高生活质量。
至于找什么兼职,她已经有了简单的思路。
坦白说,在发家致富这方面,她哪怕重生几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这个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没灵感,没了徐朝宗,她确实过不上前世奢华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确信。
走出宿舍楼,还没下台阶,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车前的盛韬。
盛韬今天的着装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宽松连帽衫搭配黑色休闲裤,脚上是刷得很干净的匡威球鞋。
看着是很简单的装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园偶像剧里那些主角。
校园恋爱对孟听雨来说就是上辈子的事,如今想起来,好像那一帧一帧的画面里的人不是她。太遥远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韬,她内心深处久违的愉快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