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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我该怎么称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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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魄需要以魂为食!

也就是说,鬼魂需要靠吞食同类来维持自己正常的活着。

但是,魂魄的饮食不像活人那样频繁,他们吃饱一次之后,最少几十天都不用再进食。

当然,若是一个有自己想法,追求上进的魂魄,那就需要进行修炼。

修炼的魂魄则会需要更多的进食。

魂魄虽然会进食,但是它们是不需要排泄的。

不像活人一样屙屎撒尿。

因为它们吃的是魂魄,吃掉之后会完全幻化成自己的一部分,所以根本用不着排泄。

眼前的白衣少年,虽然没有像自己一样呼吸的急促,但是还是有呼吸的通过这一点来看,少年应该不是死尸成精,也不应该是个灵魂体。

这时候,正在纳闷的王有作,低头又看见一个令自己感到奇怪的现象。

那就是他发现,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白衣少年的影子,居然很淡很淡!

这就又离谱。

这就又不正常。

他用余光瞥见自己的影子,很清晰。

这和少年的影子有着明显的不同。

王有作:( ;`ヘ??)

怪哉!

这个少年身上让人捉摸不透的地方还真多,对于这么一个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居然跟他干了这么一大架!

王有作的想到这里居然有点笑自己,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自己啊。

这个少年——

有呼吸,但是不重。

有影子,却是很淡。

王有作经历了不少的人和鬼,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见到。

难道他是,介于人和鬼之间的存在???

想到这里,王有作身体微微一震,脑袋当中好像想到了在地府接受培训的时候,老先生好像提到过这种存在,只是当时自己走神了,根本没有认真听。

书到用时方恨少,其实当时先生都讲过。

王有作只是有个模糊的记忆,是在是想不起来了。

到底是什么呢?

这时候,白衣少年说话了:

“看的出来,你有点本事。”

“哼哼······”王有作还是没有和她对话。

“我叫白灏。”白衣少年说道,“我告诉了你我的名字了,我们就不算陌生人了吧。”

王有作:(≧??≦)ゞ

居然想到了自己玩的这个哑谜。

王有作说不跟陌生人说话,其实就是让他自报家门。

“白灏?”王有作感觉这个名字很熟悉,一定在哪里听到过。

这时,他的大脑飞速运转,一幅幅画面在脑袋当中闪烁着。

他有一种能力,就是通过画面进行记忆。

在想要从记忆中搜寻什么记忆深处的人或物的时候,他可以通过画面寻找。

没有往前搜索多长时间,这时,突然一副图片定格在自己的脑海当中。

正是付晓在跟王有作讲述她在国外生活的时候提到了一个人。

“对,宾勾!”

王有作在脑中打了一个响指,以示庆祝。

白灏,没错!

原来是你!

果然是你!

这时候,王有作气儿也终于是喘匀乎了,他淡淡的说道:

“我是应该叫你白灏呢,还是应该叫你‘领袖’呢?”

白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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