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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太狗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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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柒想了想,感觉这个名字有点耳熟的样子。

再一看那个庞光,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还有旁边那个女的,貌似也有点眼熟。

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们。

想不起来不要紧,林凌柒已经明白过来,来人并没有认出自己就是现在红遍整个龙国的大明星林凌柒。

貌似,是原主以前认识的人而已。

林凌柒现在易容的样子,其实是十八岁时差不多的长相。

那时候的林凌柒皮肤白净又有点胖,高中毕业直接入伍,经过部队长达七年的洗礼之后长相出现了非常大的变化。

消失了足足七年,光看长相的话,就算是以前认识林凌柒的人,也很难把他跟现在如日中天的大明星林凌柒挂钩。

什么?

同名同姓?

咱龙国那么多人口,同名同姓的人简直不要太多好吧?

所以,那个庞光算是认出了林凌柒,但又没有完全认出来。

闻言,苏映雪也明白来人并没有认出他们,顿时松了一口气。

几名店员也是顿感无趣,还以为是那个大明星林凌柒呢,结果只是同名而已。

没意思,没意思啊。

“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连老同学都不认识了?”

庞光心里很是不爽。

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你瞬间认出对方,而对方却不认识你,你能舒服吗?

庞光把“贵人”两个字咬的很重,说话的同时还看了看林凌柒旁边的苏映雪,意有所指。

之前,林凌柒那句“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庞光可是听的清清楚楚。

只是那么一句话,瞬间就让庞光联想到了很多很多。

在庞光看来,林凌柒现在肯定是个软饭男。

年纪轻轻的就吃软饭,真是丢男人的脸。

庞光心中对于林凌柒很是不屑。

有了庞光提示的老同学之后,林凌柒终于从原主的记忆中搜索出眼前两人的信息。

男的叫庞光,女的叫安妮,两人都是原主的高中同学。

好家伙,好不容易才出一次门,就这都能遇到老同学?

难道这就叫做猿粪?

林凌柒现在已经记起了一些过往,这两人貌似跟他还有点过节来着。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这个安妮就是原主高中时期的女朋友。

而庞光就是当时挖了原主墙角,导致两人分手的那个傻逼。

这,也太特么狗血了。

说实话,林凌柒早就忘记了那回事,不然也不会搞半天才认出庞光和安妮了。

自然,对于眼前这两人也是毫无感觉,纯粹就是路人罢了。

一条喜欢刨墙角的狗加上另一条给根骨头就跟别人走的狗。

纯粹一对狗男女而已,完全记不住啊。

话说,这一对狗男女是哪来的脸出现在他面前还阴阳怪气打招呼的?

林凌柒又不是什么傻子,当然听出来庞光的意思。

没遇见也就罢了,既然遇上了那就聊两句吧。

“哦,是你们啊,你们居然还搞在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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