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森林,陷马坑前,
这里的土地已经染红了,时宇已经死了不知道第几次了,
但没关系,他可以无限复活,所以现在他依旧不停的在挖洞。
经过三天不眠不休的努力,陷马坑已经打翻了十米方圆,足足有三百多个坑洞。
又是一个傍晚,时宇就坐在陷马坑阵的中央,等待着自己的猎物上门。
这里这么浓重的血腥味,时宇不怕没有自认为是猎食者的猎物上门。
没多久,还真让他等来了一个大家伙。
一只白额虎!
其余没想到居然是老虎!
不过说起来也是,这几天陷马坑阵附近来了好几只狼,时宇也死了好几次,这么浓重的血腥味,一般野兽还真不敢靠近。
但白额虎是个例外。
因为它是这座山头的王者!
在这一亩三分地,只有他吃别人的份,可没有别人敢惦记他。
白额虎经常经常巡视自己的领地,他对于自己的领地非常的熟悉,
但是这几天,领地这个位置多了好多血腥味,
白额虎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所以 它当然要过来看看。
只是这个位置,居然有一个人,
而这些血液,白额虎闻的出来,是人的血液。
既然是人,那就没有问题了,
白额虎称霸这座山头好多年,当然见过人这种生物,甚至它自己就吃过好几个,
在白额虎的眼中,人这种生物个头很大,但却几乎没有什么危险,
除非有好多人在一起的时候才需要回避,
而现在只有一个人, 他一个飞扑就可以把这个人拿下来
这个时代的人可不会什么陷阱,而老虎的祖辈也并没有在人的手上吃过亏,
所以他们并不像后世的动物那样,有根植在灵魂深处,对于人的恐惧,
白额虎舔了下嘴唇,恶心的涎液顺着嘴角垂下。
它迈着脚步慢慢逼近,它喜欢这种感觉,这样会对猎物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只要他这么做,好多猎物都会自动陷入精神崩溃从而自己乱了章法。
而猎物本来就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自己都慌乱畏惧了呢。
至于没有陷入精神崩溃的猎物,也会转身就逃,
而在逃命的过程中,就会把后背露给它。
这是他无数次捕猎总结下来的经验。
但是虽然白额虎自负没有对手,却没有小看他的意思,
狮子搏兔亦需全力,这个道理时他还是懂的。
在白额虎逼近的时候,时宇也急了。
这样可不行啊,破解陷马坑其中的一个方法,就是减缓速度,
白额虎一直处在警惕之中,这种情况下,即便时落入陷马坑,也会立刻反应过来。
得想个办法才行……
白额虎距离时宇越来越近了,时宇突然转身就跑。
这一跑不得了,对于白额虎来说,到嘴的肉怎么能让他跑了呢?
好在距离不算远,自己全力几个呼吸就到了,瞬间白额虎动了,
动物的加速度有多快?那可是比汽车都要快的,汽车还需要两三秒才能达到巅峰速度,
而动物,起步即是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