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的手在箱子上一阵摸索。
咔吧。
打开箱子,一个金闪闪的物体瞬间吸引了凌风的注意力。
“这是···金手表?!”
凌风难以掩饰脸上的表情,心中大为震惊。
在废土,无论是营地首领还是废土商队眼中,黄金永远是最贵重的物品。
即便是凌风生活的了这么久,也只在一本杂志的图片上见过黄金,那还只是一块小小的金色颗粒。
而这只手表,掂在手上,少说也得有150克!
这么多的黄金,用来做一只手表,这是什么大户人家?!
但随后,凌风的表情就由震惊转变为兴奋。
有了金表的激励,凌风搜刮的速度更是加快了几分。
而此刻红点距离凌风已经不足一百米!
凌风将白色箱子里的头盔戴上,又换上里面的黑色铠甲。
眼看红点就要进入自己五十米的距离。
凌风索性将未检查的背包背在身上,手里提着一把冲锋枪躲了起来。
微风吹动。
枪声逐渐在耳边响起。
而跟随枪声的还有密密麻麻的脚步声。
凌风伏在一片草丛里,手里紧握着枪支,脑海中浮现出枪支的功能。
ump45微型冲锋枪
开火模式:半自动,全自动
射速:600
弹药口径:45
这些信息都是凭空出现在他脑海的,而与之相伴的,还有一些复杂琐碎的记忆。
凌风没有梳理脑海中凭空出现的繁杂信息。
稍微适应了枪械的手感后,便伏在草丛里静静等待猎物上门。
枪声逐渐密集,甚至有些流弹打在凌风身前的地面上,泥土溅了他一脸。
而此时,凌风终于看见了黑点的真实面貌。
一个捂着手臂,身穿绿色防弹衣,背着棕色行囊的彪形大汉。
此刻,大汉正夺路而逃,而他身后则出现了三名穿着整齐的特遣队员。
与前面夺路而逃的大汉不同,后面的三名特遣队员不仅穿戴整齐,而且配合得当,手上的枪械不断冒出火光,压缩着大汉逃跑的路径。
虽然子弹如狂风般袭来,而大汉总能找到最适合的躲避方式。
或翻滚,或滑行,或跳跃···
大汉的身形如同猫一般灵活,但密集的子弹还是在他的身上开出了血花。
“该死!”
大汉一只手捂着肩膀,但肚子上不断有血水涌出,这是刚才中的枪。
“不能再拖了,得想办法离开”
大汉一个翻滚,躲过扫射,
随后腿部用力,朝着另一个方向冲去。
而凌风躲避的草丛恰巧就在这个方向。
另一边。
罗小白重新换上弹夹,跟上前面的两人,道:
“擦,大哥,这点子扎手”
“小白你从哪里看的这东西,混社会那你,赶紧把罗布尔杀了,这可是游戏的第一次紧急任务,杀了他,我们就扬名了”
“老大,我们不撤离吗?时间快不够了”
跑在最前面,面露凶光的人,就是三人的头头,叫孙兴。
孙兴道:“不要管这么多,他身上一定有宝石项链和花瓶,只要杀了他,我们就赚大了!”
罗小白和另一名叫做柏客的特遣队员听到这,相互对视了一眼,心一横,也加快脚步,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