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年四季当中最美的莫过于秋天,秋高气爽,天高云淡。走在外面,做个深呼吸,空气就像被净化了一样,让人感觉很舒服。
北京的秋风是暖暖的,北京的秋色是美丽的,尤其是香山鲜红的枫叶林。登高望去,整片红叶林随风飘动,舞着不一样的律动。
住在这里的很多人,都会选择这个季节登香山赏红叶。
今天人来的格外多,用人山人海来形容都不为过。
凌云几人也在其中,此时正被一群人挤着往山门蠕动。
“嘿!云哥,今儿这种状况,你确定能上得了山?”
陈锋,一个十足的颜控装逼男,每次拍照都要用软件p一下脸,用他的话说,脸面很重要。
今天的活动就是他怂恿凌云组织的。
之前他找过凌云,说他看上了公司里的一个叫王爽的女孩,想凌云帮他创造个机会。
还没等凌云回答,旁边的女孩小丽跟着嘟囔:“是啊,怎么会这么多人,我的胳膊都被挤痛了。”
王爽接话道:“是啊,云哥,你看把咱家小丽丽给折腾的,我说去轰趴馆happy一下不好吗?非得来这个地方找罪受。”
凌云撇了撇嘴,说道:“你们懂什么?生命在于运动,看你们一个个平时这里痛那里不舒服的,就是缺少运动,身体不健康导致的。”
“那怎么办?这得挤到什么时候?”小丽委屈的快哭了。
凌云指了指前面,说道:“不远了,再往前100米左右,会有一个岔路口,我们从那儿离开这里。”
“耶!”张承志立刻对着两女比了个“v”的手势。
可两女都没有理他,他只好讪讪地缩回了手。
十分钟后,一行四人终于来到了岔路口。
“呼,大爷的,终于不用被挤来挤去的了。舒服!”
陈锋深吸一口气,做着超夸张的表情。
结果惹来两位美女的共同白眼。
凌云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耳朵,往前拽。
说道:“就你会得瑟,赶紧的,这会儿没多少人走这条路,趁早上山。”
“哎,哎,哎,云哥,你轻点,耳朵快断了!断了!”
见到陈锋吃瘪,两女顿时呵呵笑了起来。
他们走的是香山东边的一条小路。这条路沿着公园外围蜿蜒上山,是很多驴友经常走的路。
由于不进公园大门,所以票钱就省了。
当然,这条路并不好走,既费体力又耗鞋子。
凌云在北京混迹这么多年,几乎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从这里爬一次。
所以他很熟悉。
北京,对于他来说,既是福地也是伤心地。
十几年前,他高考发挥失常,只能够报读三流的大学,之所以选择北京的大学,也许是他偏爱吧,毕竟是首都,可能机会更多。
可现实并不理想。
他这样的学历,说实话,很难跟清北人大等一批高校毕业生竞争。
于是,毕业后的他只能从最低处爬起,一步步爬到现在的某科技公司部门主管的位置。
工资也从最开始的两千多到现在的两万多。
可谓是一步一艰辛,中间不知道吃了多少的苦。
也因为生活所迫,导致他三十好几了,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简直是24纯k老处男。
他的爱好不多,但都玩的挺溜。
跟朋友组了个还不错的乐队,加入了本地的一个业余足球队,偶尔还会跟北京的职业预备队踢比赛。
除此之外,就是爬山了。
有时候,胆子很大,竟然一个人陆续把北京周边的山都爬遍了,之后更是把五岳都爬了个遍,从而练就了一身的好体力。
香山对他来说,简直是休闲级的。
“喝喝喝!我说,云哥,你能不能慢点儿,咱这细胳膊细腿的,跟不上你的节奏啊!”陈锋叉着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