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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抵达,招募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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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一闪,从中浮现出一道身影,江瑾踉跄着跪在地上,随后又有一阵强烈的恶心感从胃里涌上来。让江瑾不由自主的干呕出来,“呕~呕~”

等他缓过来之后,面容惨白,双眼无神,好像被摧残了的小姑娘一样。

“没想到我活了二十来年,居然能遇上这种事情。十余座位面融合升迁,祖星竟也被逐渐牵引,祖星祗选中了百人,前来此处世界收集气运,以备后续变化。

不过好在可以招募自身国家数千年历史长河中的英杰豪雄,只是招募出来的人物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是黄巾军渠帅,也可能是连灭数国的天骄。”

江瑾用双手勉力支撑着自己站直身体,随后细细咀嚼脑海中祖星传给自己的功法:武经。

武经乃是东方上古人皇所创的修炼功法,只有人族血脉才能修炼,专修肉身,肉身共有十大境界:炼肉,炼皮,易筋,锻骨,炼脏,洗髓,换血成圣,神通,法相,人仙。

接着打量自身:只见自己身着一副皮甲,左腰别着一把环首刀,右腰间挂着一个布袋,和一个牛皮水袋,脚上穿着牛皮靴子。

江瑾取下布袋,打开口子一看,里面装着六块面饼,摸起来梆硬。牛皮袋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清水,用手掂量一下,大概有三斤重。

而自己目前正处在一片空地中,左边数十米处就是层层叠叠的树木,一眼看不见头,森林深处还散发着雾气,雾气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光。

密林内还时不时传出动物的叫声,有狼嚎、有鹿鸣、有虎啸、似乎还有一些不属于人或动物的声音。

右边不远处则是一条小溪流,宽度不过二三米,深度也就一米左右,溪水清澈见底,小溪两岸长着十几公分长的水草,溪流内还能看到有数量不少的鱼在游动。

而自己的头上有一缕光线散发出微弱的荧光,“祖星,我想要招募英魂,这缕本源可以化成一枚戒指吗?”江瑾话音刚落。

“好的,我的孩子。”那一缕祖星本源便飘到江瑾左手中指上,化成了一枚古朴的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江”字。

戒指随后发出一道洁白的光柱,照射在江瑾前方两米的空地上,有数道人影在其中缓缓出现。

“你招募到东汉末年武将:丁奉。”

“我靠,没想到我非转欧了,就怕是什么张白骑、李大目、于氐根之流。没想到居然是江表十二虎臣之一的丁奉,丁承渊。”江瑾脸上满是欣喜。

(丁奉,字承渊。庐江安丰人。三国时期吴国名将、权臣。年少从军,骁勇善战,武艺超群,有勇有谋。侍奉了孙权、孙亮、孙休、孙皓四位吴国君主,见证了三国时代的兴衰存亡。)

随着光柱渐渐散去,一共有十一个人显露出身形,为首一人,看起来二十余岁,面容刚毅,额下生有短须,眼角有一条刀疤,更添几分凶狠。

高约一米八,体格健硕,身披一副精良的筒袖铠,内衬为白袍,头顶缨盔,手持一把加长的环首刀,背后一袭白袍,威风赫赫,端是一员良将。

身后十人军容肃整,各个顶盔掼甲,左手持兽面盾,右手持环首刀,一看便是百战精兵。

这时,为首一人有了动作,快步走到江瑾面前,先将环首刀放于右手地下,随后单膝下跪:“末将丁奉,愿为主公之爪牙,扫灭异族,重塑我大汉荣光!”

身后十人此时也一同单膝下跪,高呼:“愿为主公扫灭异族,重塑大汉荣光!”

江瑾瞬间感觉肾上腺素急剧提升,寒毛随之竖起,脑袋一热,随后右手拔出环首刀,朝天一挥:“诸君既如此信赖于我,那便随我一同扫除异族,扩土千万里,重塑大汉,为我人族打出一个煌煌大世!”

“打出煌煌大世!”众人齐呼。

江瑾将环首刀归鞘,向前扶起丁奉:“承渊,快快请起。我得承渊,如鱼得水也。承渊,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你麾下部曲又是什么境界?”

丁奉向前拱手低头道:“末将目前是易筋境中期,我麾下这一什部曲是我的亲卫,皆是炼肉境。”

(东汉军制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率,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四百人一部、有司马,五部为一营、有校尉或将军。)

“伍长丁修、丁立则是炼肉巅峰,以我这一什,可破百人。”

这时,旁边的丛林里突然传出了稀稀疏疏的叫声:“嘎、嘎。”

丁奉持刀将江瑾护在身后“主公,小心。”

丁修、丁立则迅速率部众将江瑾围成了一个圆形,盾朝外,背朝内。

没过一会儿,钻出十几头浑身绿油油的东西,高不过一米二、三,身材瘦小,好似侏儒,尖耳,绿眼,长鼻,手上拿着木棍,下身围着不知是树皮还是什么东西,黝黑。

打头的那只体型稍大一些,约有一米三,手上拿着一把生锈的镰刀。看到前方有一群人类,先是一愣,然后发出“嘎嘎”的叫声,边叫边手舞足蹈。

随后用手招呼后面的同伴便往江瑾这边冲了过来。

“嘶~这东西好眼熟啊!承渊,你去试试这东西的成色如何。”江瑾被围在圈中看不大清具体模样,索性先让最强的丁奉去试试水。

“唯”丁奉点点头,快步向绿油油的生物走去。

数秒后,当前那头拿着镰刀的生物距离丁奉只有几步,丁奉挥刀砍下,只见刀光一闪,一颗丑陋的头颅便被丁奉砍落在地。

“如此弱小,我还以为异族是什么难对付的玩意。呸,脏了乃公的刀。”丁奉往旁边啐了一口唾沫。

后面跑的慢的,看到这幅画面,惊的连手里的木棍都快拿不住,两条腿抖的站也站不稳。连忙把木棍一扔,双手抱头踉踉跄跄的转头就跑,边跑边发出尖锐的“嘎嘎”声。

“承渊,莫要放跑一只。”江瑾见这些玩意往回跑比冲过来快多了,生怕跑到密林里追不到了。

“唯,主公放心,走脱了一只,丁奉提头来见!”话音还没落,丁奉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丁奉一步抵这些小东西五六步,追上一只就直接一刀剁下去,如同砍瓜切菜一般。

不过十秒,先前十几只活蹦乱跳的绿矮瓜都变成了一地尸体。肢体、血液四落,还夹杂着一些屎尿味,极其难闻。

“主公,幸不辱命,一只都没走脱。”丁奉提留着环首刀,咧着嘴笑道。

看着丁奉这杀神一般的模样,江瑾感觉安全感蹭蹭蹭的往上涨,随即走出丁修他们的保护圈,不顾丁奉刀上沾满了恶臭的绿血,拍了拍他的胳膊。

“我得承渊,如高祖得樊哙也。”

“主公谬赞了。”丁奉擦拭着环首刀,颇有些难为情。

“我对这些绿皮有些许眼熟,待我观察一下。”江瑾蹲下身子,捏着鼻子,仔细观摩起来。

绿皮,尖耳朵,长鼻子,身材矮小,这玩意不会是哥布林吧?这玩意我只在动漫、小说、游戏里见过。啧啧啧,没想到有生之年真能见到活的。

江瑾站起来对侍立一旁的丁奉说道:“承渊,我已经知晓这绿皮是什么物种了,这东西换作哥布林,生性狡诈,欺软怕硬,是一种群居生物。这十几只哥布林出现在这,附近恐怕有一个哥布林部落。对了,这哥布林的实力如何?”

“回禀主公,这哥布林弱小不堪,我大汉十岁少年也能将其杀死。”丁奉拱手笑道。

江瑾又拍了拍丁奉的胳膊,“承渊不必如此多礼,现在是非常时期,一切从简。目前当务之急要先探查哥布林部落的所在之地,如果哥布林的数量不多,咱们就一战而下,灭族绝种。”

“唯”丁奉目光柔和应道,随后转头对部曲吩咐:“丁修速领二人,前去探查哥布林部落所在之地,我在此护主公周全。”

“唯”丁修拱手应道,随后立即点出二人,各自脱下甲胄,只提一把环首刀,便向密林深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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