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护卫送饭过来了,端到两人面前。
燕三郎看了,搓搓手道:“重傀师的伙食,跟我们果然不是一个档次!”
他虽只有五阶,到底还是个修行者,勉强买得起几个馕饼当干粮。绿洲物资紧缺,普通人都要自谋生路,想弄口吃的不容易,平民区还曾发生过偷杀别家幼童吃肉的惨剧。
但绿洲供给重傀师的这顿晚饭却相当丰盛,主食是三张比巴掌还大两圈的卷饼,每一张都卷好了香喷喷的煎肉块、水灵灵的蔬菜,并浇上足量甜汁,送进嘴里一嚼,又香又脆又甜,肉食特有的油香溢满口腔,从舌尖到肠胃立刻都满足了。
湖边的农田里有一种甜菜,糖分很足,榨出来的果汁有天然而特殊的甜味。谁都知道,糖是最好的提鲜剂之一,但绿洲田地稀少,种粮食都供不应求,哪还有多少闲地能种甜菜?因此这也是上等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燕三郎行囊里就藏着一小袋糖,不够做几餐饭,却是原身费许多功夫才收集起来。
眼下这顿晚饭还包括一大碗热腾腾的香滑蒸蛋羹,开盖就有热汽涌起。蛋羹蒸得恰到好处,一勺子下去颤巍巍地,嫩得让人移不开眼。
燕三郎甚至看见盘里还摆着个红彤彤的果子。它比柚子大,皮很薄,像苹果一样甜脆多汁,却又有奶油的口感。
这样一份餐食,在如今的绿洲绝不是普通人可以享受的,燕三郎也是沾了圣人的光。
看他狼吞虎咽,圣人摇了摇头:“这在千红山庄都不算什么。”
“那也要回得去才算数。”少年嘴里塞满了食物,说话就有些含糊。
话说得丧气,但他吃饭可带劲了。
圣人吃相比他文雅,但速度绝对不慢。两个壮年男子风卷残云,三个卷饼顷刻间下肚,连盘子里的酱汁都蘸了个干净。
燕三郎放下盘子,揉着肚皮长舒一口气:“真是顿好饭,谢了!”
“客气,不过慷他人之慨。”圣人打量着他,忽然道,“你看起来有些眼熟。”
“我?”燕三郎反手指着自己鼻子,“就这副皮相,你还能觉得眼熟?”
洪荒人身高一丈,皮肤黝黑,脸部比大千世界的人类粗糙得多,可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脸上有五官、手脚有五趾也只是巧合。圣人怎会用“眼熟”来形容他?
少年心里微微一沉,自己已经竭力表现不同,可圣人的灵觉当真敏锐如厮?
圣人微一沉吟,就笑了:“或许是一瞬间的错觉。”
他拍了拍燕三郎的肩膀:“我要去提取‘白星’,你要不要跟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