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见一家之主回来,就都散了,各自回去。
这样的事件,如今的千渡城每天至少发生几十起,大家见怪不怪,有粮的只想着如何守好这一点保命的口粮。
庞渊安慰良久,连小女儿也想办法博娘亲开怀,妻子才止住了哭声,却道:“你知道柳丁街的阿福吗?”
“知道啊。他还没饿死吗?”阿福是个单身汉,父母早死,因为太穷娶不上老婆,光棍到四十多岁,也没个正经营生,成日偷鸡摸狗。
庞渊原以为千渡城当下这种困境对他影响最大,或许这人早就死了。
“他家前天飘出香味儿呢,是煮肉的香气!”妻子低声道,“邻居闻到了又馋又奇怪,平时他都很少吃到肉,在这节骨眼儿上,怎么他反而能搞到肉?于是敲门去问。”
“然后?”庞渊听着,总觉得有哪里不妙。
“阿福不敢开门,支支吾吾说是拣了别人家的瘟鸡。邻居不信,翻墙进去,看他灶上一大口锅噌噌冒白汽。”妻子顿了一顿,“阿福想推他出去,怎奈这邻居生得高大,又闻着肉香,哪里肯走,硬是冲上前揭开了锅,想分一杯羹。”
平素人们还讲究一下睦邻友好。可真到缺衣少食饿极的时候,有几人顾得礼义廉耻?
“肉在锅里翻滚,他、他就看清了,哪里是鸡汤?”妻子的声音都发颤了,“他看见了一截尾指,人类的尾指!”
庞渊皱起了眉:“他杀人吃肉?”
满城缺粮缺,人人都吃不上饭。但别忘了,这城里数量最多的,还是会跑会跳会说话的……肉!
“邻居也吓坏了,但阿福辩称那是死人肉。封城这么久了,死在城里的人不计其数,也运不出去。与其停在那里臭掉腐烂,还不如、不如……”
妻子的眼泪又下来了:“听说阿福特别理直气壮,说吃人怎么了,什么肉不是肉?再说人又不是他杀的。”
庞渊也说不出话来。
像千渡城这样人口超过三、四十万的大城,几乎每隔一、两天就有因为各种原因死亡,寿终、夭折、疾病或者其他意外。再遇上现在这种天灾人祸,饿病而死的饥民就更多了。
别忘了城里还有外来的流民,他们在本地全无根基,一没钱二没粮,很容易就倒下不起。
对阿福这样的底层蝼蚁来说,只要能活下去,人有什么不能吃的?
他搂紧妻子:“你和爹娘都不要再出门,最近城里总丢孩子,小乞丐更是见不着几个。”
千渡城商贸发达,乞丐也多,都有帮派和地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