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我现在让你赔钱是愿意跟你私了,是给你机会!”
“你最好想清楚,是坐三年牢出来工作找不到对象找不到,还是愿意赔三万块钱这件事翻篇儿。”
“三年和三万,不难选吧?”
姜白冷冷一笑,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拿出手机就开始拨打报警电话:“喂你好,我要报警,有人敲诈我三万块钱。我在市三院住院部五楼,嗯,好,我等你们。”
“你他妈神经病吧!你报警干鸡毛啊!”
刘志刚心态崩了。
这人特么玩儿不起他啊,咋一言不合就报警呢?
“我突然身体不适先回家了,但是这事儿没完昂我告诉你。”
撂下一句话,刘志刚落荒而逃。
他可没底气在这儿等警察。
姜白也没阻拦。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反正自己已经录音了,警察总能找到他。
姜白摇了摇头,起身返回病房。
“小伙子,我替我儿子给你道歉了,唉,实在是对不住啊。”郑爱霞眼睛红红的,满脸歉意。
姜白摆了摆手表示没关系。
他知道郑爱霞没同意刘志刚的做法。
否则以后者那德性,怎么可能从二十万降到三万。
刚才肯定是刘志刚唬人呢,如果碰到一个没有社会经验,胆子又小的人,还真有可能被他连唬带骗的把钱掏了。
但是很可惜,他遇到的是姜白。
这可是个一言不合就报警,二言不合就起诉的靓仔。
原本姜白打算等郑爱霞的家里人过来,他就离开了。
至于郑爱霞的儿女对她孝顺不孝顺的,说实话,姜白虽然看不顺眼,但他也不是圣人,不可能什么事情都管。
天底下可怜的人多了去了,要是见一个管一个,类似姜白也管不过来。
但是这刘志刚好死不死的,居然讹他钱。
姜某人表示,自己什么时候吃过这亏?
所以他直接报警。
但是以刘志刚的行为,想成立敲诈勒索罪是很难的,甚至可以说几乎没可能。
充其量也就是个违法行为,估摸着拘留几天,再发几百块钱就完事儿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刘志刚敲诈勒索的这个行为不算特别恶劣。
但是他这个人,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
这么轻微的处罚,简直太便宜他了。
不光刘志刚,还有他的大哥刘志华,大姐刘美玲。
三个子女,居然没有一个人孝顺老母亲,平日里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也就罢了,现在她都住了医院,居然也不来看看。
唯一来的小儿子,还是冲着讹钱来的。
一看讹钱失败,拔腿就走。
这种人,不光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姜白曾经在某次跟罗大状的聊天中,听他提到过一个罪名,叫做“遗弃罪”。
很多人听到“遗弃”这两个字,可能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抛弃婴儿。
这没错,但不准确。
遗弃罪的对象,可不仅仅是婴儿,还包括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如果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他们,情节恶劣,那么就构成遗弃罪。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是“扶养”而非“抚养”。
这个用词上的区别,体现了法律的严谨。
一般来说,抚养指的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
但扶养的概念相对来说要更大一些。
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
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郑爱霞的三个子女对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遗弃罪!
这次,姜白准备帮郑爱霞较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