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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换你给我玩儿玩儿,倒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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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是咬的,不如说他在舔舐品尝。

这个胜似品吻的咬噬带来麻麻痒痒的感受,有时候男人的愤怒和欲|望也只在一念之间。

白诺每一次猎到了美味的獐子,就会扒开猎物的皮毛,这样尝着令他浑身沸腾的鲜血。

脖子本就有伤包了半边,白诺甚至怀疑下一刻就会被撕破喉咙。

他使出全身的力气推拒,猛一下暴起,掀翻狼王的身躯,自己骑到了上面!

狼王抓了他一只手臂,白诺便用另一只手胡乱抓扯,企图找回马刺。

他捏到那金属物的时候想也没想,再次执着地下手,狼王这次也没挡,因为白诺把马刺拿反了……

冰凉的金属撞上皮肤,白诺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调换。

狼王再次一手抓紧了他两只手腕,另一只手直接给了他一耳光!

“啪!”

一声脆响。

他的手带着些长期握刀的茧,手掌粗粝,也并不太用力。

白诺怔了一瞬,他从小到大从未被任何人打过耳光,耳光无疑比给他一拳、扎他一刀更具有羞辱的意味。

狼王在他震惊的神色里,恶劣地低笑道:“白豹子,不挨一下,你就学不乖吗?”

白诺用舌尖抵了抵嘴唇破口的地方。

他是豹族里珍稀且尊贵的雪豹,向来只有他羞辱别人的时候。

在夜猎的那一天,扑上来的熊族是认识他的,当即叫了他一声“白将军”,肯定被狼族听去了。

狼王点破了他的血统,却给了他一耳光。这一下就好像掴在了家族的荣誉上,那句话更是轻佻可恶。

白诺这才在愤怒中凝视狼王,暗想如何蓄力脱困,什么时候能把这一巴掌的仇给报了。

狼王唇角还带着他的血,显出几分妖异感。但眉宇间的精致英俊绝伦,不似其他的狼族一样粗犷。

白诺竟在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被吸引住了,狼王的模样让他难以自抑地想起自己想获得的“彩头”。

那是一只俊美有力的鹿灵,白豚鹿。虽然是雄性,却是世间难得的尤物。

白豚鹿被豹王养在宫里,只给最英勇的战将做彩头。白诺肖想了整个青春,就快能触到他了,却忽然落败。

狼王怎么可以长成这样?

这张极致风情的脸简直就像是对白诺的嘲讽,他一时无法回神,直到狼王直接坐起,将他拦腰抱在了床榻上。

“做个交易,如何?”狼王拨开马刺,把另一只靴子也踢远。

他捏着白诺鲜血淋漓的手掌,躬身凑近了,唤他回神,说:“你做孤的彩头,孤不再杀你一兵,而是让他们去修路,如何?”

白诺咬着牙关,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艳红色。

那是走婚的服制,他不知道狼王在搞什么,只因为疼痛而更加清醒。

狼族的男性大多都上了战场,他们需要精壮的劳动力来做苦力,俘虏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

英勇就死固然是每个豹族士兵早已做好的准备,但能活下来却是一线生机,近千人的生死存亡或许全在白诺一念之间。

狼王轻佻地拂过他的面颊,另一只手却抠在他的伤口上,带来毛骨悚然的感觉。

他凑近了,胸口敞开的衣襟下是大片结实的肌肉,彰显着这个族类的力量与凶猛。

白诺神思微转,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你不能杀他们……我也不做,你的彩头。”他把语气压到平实,逼着自己镇静下来,恶谑道,“你长得像只鹿灵一样,若是换你给我玩儿玩儿,倒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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